1.租赁承包卫生室或部门。
严厉打击医疗机构的买卖、转让、租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
2.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不得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
3.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
4.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诊疗活动。
5.高锰酸钾、 8%双氧水划入危险品行列。
6.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
药品批发企业越来越规范,需一年索要一次装订成册的资质证明文件,特别是开户行账号、印章模板和随货同行单模板票样。
7.文件未装订成册,项目填写不齐全。
8.没有供货单位印章,没有及时索要供货发票。
正规的批发企业出售的每一批药品都会开具发票,只有随货同行单的药品并不能说明其合法性。
9.以医疗名义推销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不允许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10.药房没有温湿度调节设备,随地摆放药品。
11.拆零药品倒到其他容器内。
拆零药品建议原瓶拆零,不要倒到其他容器内,因为无法确认它的有效期。
12.医疗骗保行为。
13.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14.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请广大医师们擦亮眼睛,不要碰触上述14条红线!需要提醒的是,医务工作者平时刻苦钻研医术,其实还应当多关注国家医疗政策,要做到与时俱进、更新常识,避免犯一些不必要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