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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多少年可以拆除】“折迁潮”又来了,再出新规,9月起,这4类房子将纳入被拆名单

在很多人看来,拆迁会加剧贫富差距,而带着金钥匙的拆迁二世是很多年轻人一辈子都赶不上的目标。

所以,很多人希望拆迁能够尽快结束,让人们重新回到一个起跑线上。

其实,对于这种现象,国家早有察觉。住建部黄艳副部长在2019年7月就宣布,今后要避免大拆大建。而且,从国家棚改的攻坚计划看,大规模棚改已经在2020年底宣告结束,取而代之的则是“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按照计划,到2025年前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仅在2021年就安排新开工5.3万个老旧小区的改造。

从改造内容看,包括对小区外立面出新、水电气路网改造,补充体育休闲设施,配建养老、托育等设施,而且还对具备条件的老小区加装电梯等等。经过旧改的小区,不仅居住舒适度提高,同时还间接使房产价值等到提升,比如有上海朋友所在的老小区经过旧改后,房价从改造前的3.8w/平米涨至改造后的4.5W/平米,正如全联房地产商会创会会长所言,旧改不是为太高房价,但改造成功后会带动房价上涨,因为市场会重新评估其价值。

不过,虽然旧改坚持能改则改,但这些都是必须建立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比如说小区要有足够的空间才能增加停车位,业主要协商一致才能加装电梯,所以,并不是所有老小区都适合全面改造,“折迁潮”又来了,新规出台,9月起,这4类房子通通按新规处置。

第一,房龄超20年,属于多孔板建材且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子。

在前段时间,浙江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共同富裕示范区,被国家委以重任,要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所以,浙江有关的居住政策也受到了广泛关注。根据浙江今年发布的建设未来社区的相关新规显示,其中规定:将“房龄超20年、多孔板建材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子”列入全拆重建类,并要求一次性改到位。

有机构做了一份统计,仅在杭州一地,符合全拆重建条件的房子就有数万套,这些砖混结构的房子大都属于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甚至更早时间的房子,在那个时代,全国很多地方也建有大量类似的预制板结构房子。这些房子有一个共性就是结构性差,抗震性极低,无论是唐山,还是汶川大地震发生时,倒塌的大都属于此类结构的房屋。

因此,对上述房子的全面拆除是非常必要的,浙江的新规无疑给其他地方予示范。当然,也有网友担心,其他地方未必像浙江那么有钱拆,其实,这类房子一般都是低层或者多层建筑,房企比较愿意拆,一方面拆起来不费事,另一方面比较容易通过盖更高的楼来覆盖成本并实现盈利。

第二,地段较好、老旧、低矮的房子。

在住建部今年最新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老城区更新片区、项目拆除面积不得超过20%。注意关键词,一是指老城区,二是拆除面积比例。可以看到,现在不鼓励大拆大建,但对老城区的一些老小区房子还是给予了拆除口子。

不过,这个20%既包括旧改也包括拆迁,如果旧改占比多,那么拆迁的比例自然也会减少,但无论怎么说,肯定有些房子将会纳入到拆迁的范围中,这也是我们现在看到各地仍旧在按计划拆迁的现象。老实讲,名额就那么多,那么,老城区什么样的房子最容易被纳入到拆迁对象呢?可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具有“拆迁价值”,什么意思呢?

一般而言,楼层较低的房子,所赔付的户数较少,可以通过盖更高的楼来补偿,所以,开发商是举双手赞成的,当然,地段也要好,毕竟荒郊野外即便重新盖出来的房子也没人要。当然,还有一个硬性条件,那就是房子要老旧,越老越好,按现在的规定,起码也是20年房龄以上的房子才可能被纳入拆迁范围,在这一点上,必须体现出国家“防止大拆大建”原则,房龄是个基本门槛。

第三,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房子。

城市发展,规划先行,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房子,自然被优先纳入拆迁之列。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像深圳、东莞这些城市建成区已经近50%,而吉林、抚顺等在10%以下,城市建成区占比越高,除了面积的原因,还有城市规划建设强度的原因,而且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即便早前已经按照规划建设的房子,但已经不符合当下及未来城市发展趋势,影响到城市配套建设等,同样也需要拆除。

比如比较常见的影响道路规划,你所在的小区正好属于城市规划的快速路、高速路等道路必经之地,这种房子就需要拆除。还比如现在很多城市都规划了高铁站,那么沿线的居民楼就影响到规划,上规模的一些城市还规划了地铁,那么,集中在闹市区的相关房子也会因此成为拆迁对象。像因城市发展规划变化而拆迁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而且这类房子拆迁与其他房子拆迁还不太一样,由于是为城市发展服务,一般工程时间相对较紧,获得的补偿一般也比其他小区的正常拆迁要高出不少。

其实,判断一个小区符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很多时候从当地的规划网上都能获得一手信息。

第四,部分小产权房。

有一种观点认为,小产权房由于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环节,理应属于违法建筑,而且,对买了商品房的人来说也不公平,毕竟二者的成本不一样,应该全部拆除掉。看似有道理的话,但现实可能没那么容易。

根据如是研究院发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小产权数量占比大概在24%。像深圳这样的城市,小产权房数量甚至占到整个存量住房的一半,很显然,要在短时间内全部拆除显然不太现实。而且我们还知道,就目前看来,像在本集体组织转卖小产权房,或者有相关组织或部门的批准文书这2类小产权合同还是有法律效用的,说明小产权的问题不能“一刀切”,但结合各地最新规定来看,这六类小产权房还是要被拆除的:

1.经检测,房屋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城市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又不能予以整改消除的;2.土地利用为耕地,总体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基本农田的;3.占用土地为一级水源保护区的;4.占用公共道路、绿地、河道、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的;5严重影响到土地利用总规划、城镇规划的;6.破坏或影响文物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

看出来没有,拆迁的小产权房基本还是属于危房、影响规划等范畴。至于补偿情况,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基本上还是有补偿的,只是补偿标准不同于商品房,但如果是违法建筑,自然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

总而言之,虽然大规模的拆迁时代已经过去,但局部的拆迁还会继续,其实,对多数人而言,目标都是获得更好的居住体验,能改造的可享受到改造便利,毕竟经历时间短,见效快。实在不能改造的还是会拆迁,而且,根据国家的最新规定,鼓励就地安置为主,目标很明确,就是让老百姓的生活更稳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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