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有十几层家具,位于三楼的社区写字楼在装修时给承重墙开门,楼上的房东怎么能不担心呢?”西安湖畔A13区渔民观澜小区的业主们说。
剪力墙上开门洞,被发现后签了修补协议却未履行
2月24日,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孟先生、刘先生等多位业主带领记者到33号楼看了现场。只见房内靠窗的一段剪力墙上,被用连续钻孔的方式开了一个门洞,断岔处上下左右都有钢筋裸露在外,靠近房屋中央的一侧仅留了一根柱子粗细。被这样“切割”下来的钢筋混凝土墙体,有一大块还放在屋内地面上。
刘先生说:“这栋楼三层以下是商铺,四层以上为住宅,楼高共18层,三层以上还有15层45户。去年12月下旬有一段时间,每天都听到有人在用电钻钻墙,动静很大。但从4楼到18楼都问过了,并没有人施工。于是我们就怀疑是3楼以下的商铺施工导致的。去年12月25日,我们找到了位于三层正在施工的房屋。”
“当我们找到现场时,发现靠窗的承重墙上已经被用连续钻孔的方式钻出了一道门大小的面积,但还没有完全把切割掉的墙体弄掉,钢筋裸露在外面。当时有两名业主就阻止他们,施工人员态度很不好,差点和我们起冲突。我们找到物业,物业把拆墙的人叫来,问是哪个公司的、给谁干,却啥都不说。我们没办法,又找到浐灞半岛社区。从社区我们了解到,这个房子是准备装修后给社区当办公室使用的。于是我们又给市民热线12345反映,向管辖我们这个区域的西安浐灞生态区金融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反映。金融园办工作人员出面协调,让施工方和我们33号楼业主签了修补协议,要求他们在1月21日之前按照要求修补到位。”
“协议是今年1月4日签的。其中约定施工方应在1月21日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遭破坏的承重墙危害性进行评估,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和修复方案。在业主们认可的情况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此承重墙进行修复及加固,并对修复结果再次进行检测、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负责。但我们近日发现施工方并没有履行协议内容,而是开始自行补砌,墙里面弄断的钢筋也没接,被我们发现后拆掉了,所以我们很生气。我们现在不相信他们,要求他们必须履行协议、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方称是自做决定,目的是为扩大使用空间和方便出入
在该小区物业办,负责人孙先生表示,这个房子属于开发商建设的社区配套用房,施工方是一家装修公司。“按规定,装修是要给物业报备并提供相关图纸的,但这个房子的装修并没有给物业报备。”
根据物业提供的施工方的联系方式,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施工方。施工方负责人王先生表示,他们装修的这套房屋,甲方的确是社区,但在墙上开门洞是他们自己做的决定。他称,这段墙是剪力墙,并非承重墙,剪力墙和承重墙还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个房子将来要做办事大厅来用,在墙上开门洞一是为了扩大使用空间,二是为了方便居民出入办事。在装修前他们向物业提交了装修申请,但没有提交具体施工方案。对于业主们的要求,他表示会按照协议把事情解决好。
业内人士:不仅不许在剪力墙上开门挖洞,连刻槽都不允许
剪力墙到底属不属于承重墙?
建筑业内专业人士范先生介绍,剪力墙和承重墙是从两个角度来概括的。从承重的角度来说,可以把墙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剪力墙属于承重墙;从结构抗震设计的角度来说,剪力墙主要承担水平方向上的地震作用力,同时剪力墙还要承担竖向的荷载。大家知道,地震波分为横波和纵波,当地震来临时,高层建筑主要靠剪力墙来抵抗水平方向上的地震作用力。
目前,剪力墙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实际上它不但要承受水平方向的地震作用,也承受着竖向的荷载作用。“所以我们一般都认为,设计成剪力墙,也就意味着它比承重墙更重要。所以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和行业内规范,不仅不允许在剪力墙上开门挖洞,连在剪力墙上刻槽都是不允许的,这样会破坏剪力墙的抗震能力和承重能力。”
那么,剪力墙一旦遭破坏究竟应该怎么办?范先生表示,应该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具有同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来根据现场剪力墙的位置和被破坏的程度出具方案进行加固补强。作为装修公司,在剪力墙上开门洞,这属于严重违反行业内强制性规范的行为。如果是开发商在把房子租赁给别人使用过程中出现这样的问题,开发商也要承担一定责任。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则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律师观点:故意损毁承重墙,有可能涉嫌犯罪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认为,破坏剪力墙就是破坏承重墙。而破坏承重墙不仅构成违约,也是构成侵权。因为这种行为,有可能导致整栋楼房安全等级降低,所以造成了对整栋楼其他业主的侵权。对于委托其进行装修施工的甲方来说,如果是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对甲方构成了违约;如果是甲方知情却放任这种行为不管,则甲方和装修公司一起对整栋楼其他业主构成侵权。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应该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具体作法是,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拿出方案并进行修复,修复完了之后再进行验收和鉴定,达到原来设计的承重标准才能认为消除了安全隐患。如果是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在装修过程中故意损坏承重墙,经鉴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涉嫌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