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在北京市新型新冠、病毒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巡逻员张指挥说,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供暖季应于3月15日结束
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本市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顺延至3月22日24时。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及疫情的动态情况,提前会商研判,如需进一步延长,将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结合此次居民集中供热时间的延长,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也做相应调整。延长供热期内,区域锅炉房和热电联产中的居民供热,以及调整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增加的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