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伟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券代码:300621证券简称:伟业股份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伟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9 月 2 日- 2018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3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 年 8 月 28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22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张汉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建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汉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继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罗烈发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彭金萃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刘晓一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 选举詹伟哉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明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蔡宛真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梁永杰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18年8 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8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提案的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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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 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其他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即2018年8月24日前)以书面单项提案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并应一并提交有关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分别对候选人资格进行核查,对于符合资格的,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18 年 8 月 30 日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继军 詹峰
联系电话:0755-83558549 联系传真:0755-83258703 邮编:518034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被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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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表决意见的累计投票数为准,每一议案限填一个数字,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个数字或多个数字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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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21
2、投票简称:维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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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8 年 9 月 3 日交易时间,即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 9月 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