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参加即可(未婚产权人本人参加即可)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及共享权证/不动产权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公证处基本上有代书服务)
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及产权位置信息不能出错。
若委托人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与购房时不一致,需将新旧姓名或证件号码写上。产权人夫妻双方在公证处工作人员面前签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并按手印。
3-5个工作日后
代领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公证缴费发票至公证处领取。
注意:若公证缴费发票丢失,则需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公证处方可领取公证书。
售房委托公证概念
◆◆
在出售房屋时,产权人无法到场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的,可至公证处将出售房屋的相关手续委托给他人办理。此委托的行为即为售房公证委托。
收费
市公证处:400元/2本,多一本加10元
闽江公证处:460元(含服务费及代书费)/2本,多一本加10元
1
◆◆办理步骤
◆◆
1
到场人
夫妻双方到场(未婚产权人本人到场即可)
2
材料准备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及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
关于婚姻证明的材料
未婚:无需提供
已婚:结婚证
离婚: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书;
丧偶: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书
3
打印委托书内容
委托书的条款内容尽量按公证处提供范本打印
(公证处基本上有代书服务)
公证委托书上书写的内容要正确:
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及产权座落信息不能出错。若委托人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与购房时不一致,需将新旧姓名或证件号码写上。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委托书不能代收房款。
4
面签委托书
产权人夫妻双方在公证处工作人员面前签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并按手印。
5
交费、领公证缴费发票
3-5个工作日后
6
领公证书
代领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公证缴费发票至公证处领取。
注意:若公证缴费发票丢失,则需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公证处方可领取公证书。
◆◆售房委托公证注意事项
◆◆
1)存在抵押的房产
售房公证的解押事项和过户事项不能同时办理;
存在抵押的房产只能办理解押公证,待解押完毕后方能办理过户公证。
2)产权人离婚的房产
确认该房产是否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A. 若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书;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要对该房屋的归属有所约定,若约定房屋属产权人一人所有,则产权人到场即可。否则需原夫妻双方到场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B. 若为离婚后,产权人自行购买的房产,则需产权人一人到场即可。
3)产权人配偶死亡的房产
确认该房产是否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
A. 若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不能直接办理委托公证,需先办理继承公证。若其他继承人弃权,仅产权人继承,则产权人可持该继承公证书,办委托公证。若其他继承人有继承,则需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产权变更后,所有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方可办理委托公证。
B. 若该房产为丧偶后单身时购买的房产,则产权人到场办理即可。
4)临时身份证不能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5)盲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意识不清晰)不能办理委托公证
◆◆办理售房委托公证地点
◆◆
大陆:
区级以上(含县)公证处;
国外:
需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的委托书
(非汉语的要做译文公证);
台湾:
到当地法院(同时需台湾法院将公证书由海基会寄到福州市海协会认证);
香港:
中国政府认可的律师楼。
福州市公证处的地址:
闽江公证处: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8号世茂国际中心1号门10层
市公证处: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5楼(高桥路69号)
听说转发文章
会给你带来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