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实施以环境监督执法为重点的专项措施以来,市市依法治理了多起污染环境事件,对VOCs、涉水、废旧、食品、煤炭等各类企业进行了持续处罚,全面加强了污染源环境监督。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过两月,近期连续发布的环境违法案件也已超过70余件。此次沈阳市环保局又发布近三周处理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中典型案例共有39件,具体通报如下:
于影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及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新民市环境监察大队检查中发现,于影(新民市兴隆堡镇长山子老年公寓负责人)经营的老年公寓一台用于取暖的0.2蒸吨燃煤锅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放。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责令于影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0万元。目前,已经立案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中区鑫隆新型材料厂
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案
2018年6月14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辽中分局监察人员根据工作要求,对沈阳市辽中区鑫隆新型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危险废物储存间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自由裁量权细化表一》的规定,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以及适用配套办法),罚款1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目前,罚款已缴纳,危险废物标识已设置。
这和平区浑河站西下鲜村刘岩汽车修理厂
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8月14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平分局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发现位于和平区浑河站西下鲜村刘岩汽车修理厂存在未依法安装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企业自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9月14日予以查封,要求该企业对就地查封的设施、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目前,企业已停产经营,进行整改。
和平区浑河站西下河湾村
承平达工艺美术服务部
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8月14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平分局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发现位于和平区浑河站西下河湾村承平达工艺美术服务部存在未依法安装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郑全信展柜制造厂
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8月10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平分局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发现位于和平区浑河站西下河湾村郑全信展柜制造厂存在未依法安装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对该企业自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9月10日予以查封,要求该企业对就地查封的设施、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目前,企业已停产经营,进行整改。
和平区浑河站西下河湾村
华斯特家具厂
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案
2018年8月10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和平分局监察人员在执法时,发现位于和平区浑河站西下河湾村华斯特家具厂存在未依法安装环保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沈阳大园林汽车维修中心
违法排放有害物质案
2018年8月13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河分局监察人员对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4号的沈阳大园林汽车维修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取证。经查,该单位从事的汽车喷烤漆加工,无污染防治设施,没有有效的密闭空间,喷烤漆加工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 第(六)项,沈河分局对其污染环境的设施予以查封,并责令其停止继续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
查封自2018年 8月 16日至2018 年 9月16日,以就地方式,对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4号的沈阳大园林汽车维修中心的喷烤漆房予以查封。
沈阳市标牌制造厂
涉嫌违反环评制度案
2018年6月8日,沈阳市环境保护局铁西分局对沈阳市标牌制造厂进行现场检查、调阅相关资料,发现该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第十九条,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案卷已移交至法制科,走行政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