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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双面胶】达瑞电子募资为总资产1.7倍补流超标 第3大股东被刑拘

中国经济网编辑:东莞市多西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西电子”)11月5日首发会议前夕,此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份不超过1305.37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份比重不低于25%,担保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达瑞电子此次拟募集资金14.69亿元,其中,3.84亿元用于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2.59亿元用于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1.94亿元用于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1.31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上述信息显示,达瑞电子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募资金额占公司拟募资总额比例为34.02%。据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显示,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达瑞电子于2020年11月5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显示,2020年6月,达瑞电子第三大股东付学林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创业板上市委要求达瑞电子说明上述事项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发行人的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相关。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营业收入分别为3.66亿元、6.07亿元、8.67亿元、3.7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63亿元、6.00亿元、8.59亿元、3.6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79亿元、5.92亿元、9.25亿元、4.13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净利润分别为5274.77万元、1.40亿元、2.27亿元、8793.01万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74.77万元、1.40亿元、2.27亿元、8793.0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27.97万元、1.05亿元、2.64亿元、1.14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资产总计分别为2.22亿元、3.98亿元、7.57亿元、8.50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7319.79万元、9833.05万元、1.12亿元、1.17亿元。

达瑞电子拟募集资金为总资产1.73倍。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14.69亿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8.50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3.01%、24.74%、14.85%、13.76%,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分别为31.06%、34.68%、38.06%、36.76%。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货币资金分别为1158.05万元、7872.82万元、3.43亿元、1.52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6.40%、23.79%、56.44%、23.45%。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分别为1156.68万元、7818.65万元、3.43亿元、1.52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4亿元、1.59亿元、1.57亿元、1.4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17%、26.13%、18.15%、39.41%。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08亿元、1.50亿元、1.49亿元、1.39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9.79%、45.48%、24.56%、21.42%。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0次、4.69次、5.78次、2.59次,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分别为3.58次、3.20次、3.16次、1.56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存货分别为4591.27万元、4010.04万元、7735.71万元、8201.7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37%、12.12%、12.71%、12.63%。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存货中发出商品分别为1752.46万元、1736.37万元、3841.23万元、4085.70万元,占比分别为38.17%、43.30%、49.66%、49.81%。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56次、7.90次、7.68次、2.60次,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分别为6.39次、6.17次、6.11次、2.66次。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1.77%、44.02%、47.97%、44.50%,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分别为29.13%、30.12%、30.61%、26.67%。

达瑞电子两产品产能利用率不到80%。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64%、81.69%、86.64%、76.72%;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06%、82.55%、88.04%、71.50%;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14%、86.05%、87.36%、80.30%。

招股书显示,达瑞电子有7家控股子公司,其中,深圳瑞元、美国达瑞2020年1-6月均现净利润亏损状态。

2019年、2020年1-6月,深圳瑞元总资产分别为183.34万元、170.36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1.42万元、132.3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4万元、-9.12万元。

2019年、2020年1-6月,美国达瑞总资产分别为0.07万元、10.6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0.00万元、10.2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0.00万元、-0.89万元。

招股书显示,达瑞电子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共81项,包括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71项、外观专利1项。达瑞电子9项发明专利涉及的发明人共15人,其中8人已离职。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69亿元、4.31亿元、5.74亿元、2.4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3.40%、71.06%、66.27%、65.45%。

达瑞电子2017年第三大客户为三星视界,当年公司对其销售金额为4239.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1.58%;2018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第一大客户均为三星视界,公司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67亿元、3.59亿元、1.5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7.48%、41.43%、40.02%。

招股书显示,三星视界对应的主要终端手机品牌为华为、OPPO、vivo、三星、小米。

创业板对达瑞电子第一轮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与三星视界销售合同中关于合作期限、是否具有排他性、法律约束力相关条款,以及发行人技术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并披露发行人与三星视界的合作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发行人对三星视界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达瑞电子2017年至2020年6月共三次被海关处罚,其中,2020年6月19日,因申报进口金额不实导致漏交税款2.84万元,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的规定,罚款1.43万元。

另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达瑞电子曾于2015年8月12日被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015年9月11日移出。

据中国企业报《经鉴》,达瑞电子子公司与理发店同址办公。报道称,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东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为达瑞电子的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21号5栋101室。据工商资料显示,同样的地址还注册有一家东莞市东城艺潮理发店,为何一家高新生产企业会与一间理发店共用办公地址?达瑞电子的办公生产场所是否独立?需要公司给出答复,以上诸多问题,或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据环球网,达瑞电子新三板挂牌期间曾无法披露年报。报道称,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达瑞电子在2016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后于2017年6月终止挂牌,当时公司并未给出终止挂牌的明确原因;也是在2017年6月,达瑞电子在新三板发布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这令人质疑公司的财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财务内控是否完整。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达瑞电子,截至发稿,采访邮件暂未收到回复。

主营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 募资中补流比例超30%

达瑞电子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租赁业务。公司产品按功能、工艺类型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具体可分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达瑞电子2020年10月29日招股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清平,实际控制人为李清平与邓瑞文,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李清平直接持有公司47.54%的股份,并持有公司股东晶鼎投资36.40%的合伙份额(晶鼎投资持有公司8.94%的股份)、以及持有公司股东晶鼎贰号42.67%的合伙份额(晶鼎贰号持有公司3.02%的股份),同时担任晶鼎投资、晶鼎贰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控制公司59.50%的表决权。同时,李清平的配偶邓瑞文报告期内曾任发行人董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且持有公司股东晶鼎投资5.71%的合伙份额。李清平与邓瑞文二人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达瑞电子此次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305.37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瑞电子此次拟募集资金14.6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消费电子精密功能性器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91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84亿元;2.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2.64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59亿元;3.3C电子装配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98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94亿元;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33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31亿元;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达瑞电子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募资金额占公司拟募资总额比例为34.02%。据证监会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显示,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上会前第三大股东被刑事拘留

以下为创业板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20年第3季度,发行人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终端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较大影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情形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2020年6月,发行人第三大股东付学林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事项是否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发行人的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达瑞电子招股书显示,付学林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直接持有公司9.97%的股份。2002年8月至2003年7月,任广州市三雄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专员;2003年9月至2007年5月,任达瑞有限销售部经理;2007年5月至2014年6月,任苏州达瑞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达瑞电子董事;2013年3月至今,任江西德思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4亿元 归母净利润8793.01万元

2020年上半年总资产8.50亿元 总负债1.17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资产总计分别为2.22亿元、3.98亿元、7.57亿元、8.50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81亿元、3.31亿元、6.08亿元、6.49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4077.65万元、6662.47万元、1.49亿元、2.00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负债总额分别为7319.79万元、9833.05万元、1.12亿元、1.1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7319.79万元、9815.39万元、1.12亿元、1.16亿元。

2020年上半年货币资金1.52亿元

达瑞电子表示,2019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2.65亿元,主要原因系经营业绩增长和股东增资所致,其中,2019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4亿元,因股东投资收到现金9504.47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1.00亿元。

2020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1.47亿元

2020年上半年存货8201.76万元

2020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44.50%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10%、44.51%、48.25%、45.72%,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38.63%、42.77%、48.95%、46.23%,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毛利率分别为48.02%、43.90%、42.77%、40.37%,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毛利率分别为44.69%、53.66%、61.07%、54.96%。

两产品产能利用率不到80%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64%、81.69%、86.64%、76.72%。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06%、82.55%、88.04%、71.50%。

2017年至2020年1-6月,达瑞电子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3.14%、86.05%、87.36%、80.30%。

两控股子公司2020年上半年净利亏损

招股书显示,达瑞电子有7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联瑞电子、高贝瑞、秦皇岛达瑞、苏州达瑞、深圳瑞元、美国达瑞、苏州粤瑞。此外,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香港达瑞已完成注销程序达瑞已完成注销程序,根据香港唐楚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发行人说明,香港达瑞因不再经营,已于2020年1月9日决议以成员自愿清盘的方式予以解散。

达瑞电子控股子公司中,深圳瑞元、美国达瑞2020年1-6月均现净利润亏损状态。

近半发明专利参与人员离职

达瑞电子核心技术人员共4人,分别为陈冲、张光辉、王志军、张春生。

目前,达瑞电子拥有已获授权的专利共81项,包括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71项、外观专利1项。

达瑞电子9项发明专利涉及的发明人共15人,其中8人已离职。其中,王志超于2015年6月入职,2017年5月离职;黄伟于2009年6月入职,2018年1月离职;胡洪彬于2014年9月入职,2017年9月离职;贺佐花于2015年9月入职,2018年8月离职;李鹏于2015年9月入职,2019年5月离职;王涛于2015年10月入职,2019年5月离职;冯霞军于2016年5月入职,2017年7月离职;王文涛于2013年5月入职,2017年4月离职。

向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40.02%

三遭海关处罚 最高处罚金额1.43万元

2020年6月19日,东莞海关1.43万元处罚。2020年6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东莞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莞关简违字【2020】0117号)。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持521720201170047618号报关单以进料对口方式申报进口“双面胶”货物一批,申报税则号列3919909090,申报单价为5.2美元,申报总价为936美元。经核实,货物实际为具有导电功能的“导电双面胶”,实际应归入税则号列39206200项下,实际单价117美元,实际总价21060美元。

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货物完税价格为149385.87元,应纳税款为30392.55元,漏交税款为28440.75元。在海关调查进口商品实际价格的同时,发行人主动提供海关未掌握的事实和尚未调取的证据并经海关查证属实。东莞海关认定发行人2020年3月20日申报进口金额不实,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项的规定,罚款1.43万元。东莞海关对发行人行为认定为《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四)款情形,属于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根据裁量标准,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发行人受到1.43万元罚款,约为漏缴税款的50%,发行人已足额缴纳罚款,且发行人主动申报海关未掌握的事实和证据。

上述进口系供应商报关资料填报有误,把1平方米单价按1支(22.5平方米)单价计算,发行人发现错误后主动提交数据向东莞海关申请更正价格。公司拟进口物料为保税物料,属暂缓免税货物,用于保税成品,如内销则需征税处理。东莞海关按照假设免税物料内销的征税方式补征税款28440.75元,并进行处罚。

公司在上述事项发生后,进行了如下整改:(1)及时依法缴纳了罚款1.43万元;(2)完善了《进出口业务管理办法》、《保税物料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了海关编码的复核和确认程序,以及对报关资料的复核程序;(3)对员工进行了报关流程培训和关务问题要点培训,并对受培训员工进行了考核。

2020年6月19日,东莞海关1000元处罚。2020年6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东莞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莞关简违字【2020】0118 号)。2020年1月至4月发行人以进料对口方式申报进口“双面胶”多批(报关单号为521720201170010409等),申报税则号列3919909090,经核实,货物实际为具有导电功能的“导电双面胶”,实际应归入税则号列39206200 项下。

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货物价值54.09万元,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发行人2020年1月至4月申报进口金额不实,并主动提供相关事实和依据。东莞海关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按照违法情形分类处罚。东莞海关对发行人行为认定为《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款情形,即发行人此次行为仅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裁量标准,海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公司受到1000元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最低处罚标准。

发行人海关账册备案时编码已由主管海关审核,但后期海关认为编码柜类有误,认定货物实际为具有导电功能的“导电双面胶”,实际归入税则号列39206200项下,需要变更。发行人对此并无主观恶意,系对报关系统理解偏差和不到位所致。公司在上述事项发生后,进行了如下整改:(1)及时依法缴纳了罚款1000元;(2)完善了公司货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强化了报关资料的复核程序。(3)进一步强化了物料海关编码的复核程序,对于不确定的物料海关编码,提前向海关咨询或申请海关编码《预裁定决定书》,按咨询或文书确定编码。(4)对员工进行了报关流程培训和关务问题要点培训,并对受培训员工进行了考核。

2017年11月6日,皇岗海关1000元处罚。2017年11月6日,发行人收到皇岗海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单》(皇关物综告字【2017】0774号)。发行人2017年10月23日持530120171012355621号等进口货物报关单,以进料对口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人造皮革、保护膜/塑胶自粘胶带等货物一批,由粤ZJB57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入境。

经查,上述进口货物530120171012355621报关单第1项申报进口保护膜/塑胶自粘胶带,申报净重2075KG,实际净重1800KG,申报型号为DVS-ASD71-1BLR-85,实际型号为SLS-BE030D-B;530120171012355621号报关单第2-5项申报商品实际均未进口。发行人2017年10月23日在申报进口和实际进口物料不一致,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的规定,皇岗海关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进出口货物申报不实,按照违法情形分类处罚。皇岗海关对发行人行为认定为《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款情形,即发行人此次行为仅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根据裁量标准,海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公司受到1000元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最低处罚标准。

上述进口系货运公司承运和代理报关,货运公司在香港装货过程中装车错误导致,并非发行人主观恶意所为。公司在上述事项发生后,进行了如下整改:(1)及时依法缴纳了罚款 1,000 元;(2)完善了公司《进出口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了对货运公司的甄选条件和对报关资料的复核程序;(3)对员工进行了报关流程培训和关务问题要点培训,并对受培训员工进行了考核;(4)更换了原货物代理报关机构。

子公司与理发店同址办公

据中国企业报《经鉴》,据公开资料显示,达瑞电子财务总监张真红女士的私人联系方式,却出现在嘉顿食品贸易(中国)有限公司的宣传资料中。

工商资料显示,嘉顿食品贸易成立于2006年9月1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各类食品、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食品设备零备件等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等。

在达瑞电子招股说明书中,未见嘉顿食品贸易的相关信息,张真红是否在该司任职或兼职?其履历披露是否存在瑕疵?达瑞电子与嘉顿食品贸易是否存在为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我们不得而知。

值得一提的是,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东莞市高贝瑞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为达瑞电子的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地址和主要经营地址为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21号5栋101室。

据工商资料显示,同样的地址还注册有一家东莞市东城艺潮理发店,为何一家高新生产企业会与一间理发店共用办公地址?达瑞电子的办公生产场所是否独立?需要公司给出答复,以上诸多问题,或将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新三板挂牌期间曾无法披露年报

据环球网,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达瑞电子在2016年4月在新三板挂牌,后于2017年6月终止挂牌,当时公司并未给出终止挂牌的明确原因;也是在2017年6月,达瑞电子在新三板发布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2016年年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这令人质疑公司的财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财务内控是否完整。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以及本次IPO过程中,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均为张真红、并未发生变化,但招股书并未提及张真红女士是否应当为2016年年报未能按时披露承担责任。

与此同时,根据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时发布的2016年半年报的信息披露联系人还是张真红,在本次上市时的董事会秘书则是付华荣先生,此前担任公司董事长特助。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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