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玩的话,药经常被列入“血斗”名单。
不过,香港、厦门两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提醒消费者,少数“黑心药店”,惯用三大“损招”,“天价”宰客。上周,香港消委会公开点名,严正谴责7家药店。
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林伟武
【现象】
结账时才告知以“钱”计量
药材已变粉末不让退货
上个月,在福建晋江从事球鞋生意的丁先生在香港被狠宰了一通。
据丁先生回忆,7月24日下午,在香港分域街的一间药店,两名职员向他推销三款药材,称“买八两仙人果、八两凤尾草,送甘草”。
职员当时将220及540写在纸上,丁先生问:“是否是220元和540元?”职员回答“是”。丁认为总共才760港元不贵,就同意买。其中一名年轻职员便将药材磨成6瓶粉末,待他付款时才得知,总额是60800港元,至于刚才写上金额的纸,在数字后却加上“钱”字——刚才的价格是每“钱”的价格。
丁先生钱不够,职员打了7.5折,折后45600港元,并要求丁先生先取一半货,3瓶共20000港元,丁先生付了5000港元后,又用信用卡刷15000港元后离去。
去年5月,一名内地游客到“大药坊”,店员指他脸色不好,介绍他买珍珠粉调理身体,声称980元(港币,下同)一两,投诉人刷卡付账买一斤,在刷卡机键入密码时,机上没显示金额,店员一边用手遮掩收据上的金额,一边催促他签名。他没料到有诈,回酒店查看才发现,付款额达15万元,不是原来的15680元,折返理论,店员辩称,珍珠粉以“钱”计算。他向香港消委会投诉,最后只取回10万元。
【无奈】
黑心药店普遍不愿和解
改头换面仍继续经营
过去几年,香港消委会接获消费者投诉,涉及购买参茸海味、中药、药物及中成药的个案持续上升。2014年总数达845宗,比上一年增长22%;今年1月至7月,接获相关投诉达531宗,比去年同期的470宗上升了13%。
上周,香港消委会公开点名,严正谴责7间商户。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共接获127宗针对这7间商户的投诉,总金额逾150万美元。
这127宗投诉只有35宗经香港消委会介入调停后,达成不同程度的和解,成功率不足三成。部分药店对消费者投诉采取不承认责任、不合作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部分被点名药店虽然名称不同,但经查证,发现其董事均为同一人。还有被投诉的药店,在一两天内,改个店名,在原址重新开店。
【提醒】
三大损招宰客
主要瞄准游客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表示,这7间药店的不良销售手法主要以游客为目标,综合被点名7间商户的不良营商手法,主要有三种。
1.当消费者向店员查询时,店员含糊地说出一个似是“合理”的价钱,但收取消费者的信用卡后,就以10倍甚至100倍的价钱结算。刷卡过程中店员不断分散消费者注意力,令他们在签名或输入密码时,未有发现不合理的大额钱数。
2.消费者询价时,店员表明以“斤”作计量单位,但当店员将有关海味或药材切片或磨粉后,便改称计量单位为“两”,甚至是“钱”,更以货品已切片或磨粉为由,拒绝取消交易。
3.问题药店的员工在销售时表现殷切,然而当发生纠纷时,店员态度变得非常强硬,铺内其他员工亦会围着投诉人,令对方在压力下就范。
7间被公开点名的药店
●声望药房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波斯富街70号地下
●龙城大药坊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A至1L地下G铺
●大药坊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怡和街1至4A香港大厦地下A铺
●龙城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恩平道54号地下B铺
●宗宏堂大药坊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骆克道522号地下
●恒大中西药房
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
●龙城大药房
九龙旺角奶路臣街15B地下东1号铺
【小知识】
港澳的“一两”
仅为37.5克
在香港和澳门称重时的“两”,同内地的“两”完全不是一回事。
内地的“两”是50克,一斤等于十两,1公斤等于20两;但在香港和澳门,“斤”和“两”是中国传统的概念,一斤是600克,一斤等于16两(半斤八两,即来源于此),一两等于10钱。折算下来,港澳地区的一两,等于37.5克。
到港澳地区的金铺、当铺等店铺购物尤其要注意,商家标注的每两多少港元的标价牌,绝对不是“除以50”的概念,而是要除以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