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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陶瓷】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冠福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冠福股份公告编号:2018-056

冠福利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6月9日上午9:00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时间为2018年6月9日上午9:00-1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6月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八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一名(夏海平先生因在国外,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文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文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任命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战略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董事张光忠先生、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三位组成,并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及任命预算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预算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副董事长林文智先生、董事黄孝杰先生、董事张荣华先生、董事詹驰先生五位组成,并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担任预算委员会主任。预算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审计委员会,选举副董事长林文智先生、独立董事洪连鸿先生、独立董事夏海平先生三位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张荣华先生、独立董事洪连鸿先生、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三位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董事詹驰先生、独立董事夏海平先生、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三位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洪连鸿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洪连鸿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陈国伟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陈国伟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独立董事夏海平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夏海平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文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林文智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华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林文智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荣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林文昌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华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丽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新论先生为审计部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新论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其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部分投资决策职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加快公司的决策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力争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审批决定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符合下列标准的经营决策事项:

1、单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额度、借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之相关事宜;

2、单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或其他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购买、出售、处置、租赁或承包事宜;

3、单次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事宜。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经营决策事项,如有超过以上标准之一的,或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总经理无权审批决定,而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维生素E扩产1万吨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维生素E扩产1万吨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简历

1、林文昌先生,男,1968年出生,MBA,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文昌先生自1989年起先后在福州、上海等地经销德化瓷器,1996年起至2002年先后参与了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创业的组建工作;1999年至2002年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全国营销总监;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该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至今任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8年5月任梦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文昌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07,179,32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7%,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昌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文智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文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将陶瓷、竹木等传统业务剥离给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使原控股子公司转变成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从而在交割过渡期间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林文昌先生时任公司董事长,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林文昌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林文智先生,男,1973年出生,MBA,在读EMBA,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文智先生自1994年至2000年任德化县华鹏彩瓷厂(后更名为福建省德化华鹏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4月至2018年6月任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执行董事;1999年12月至2002年9月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02年3月至今任福建省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0月至今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该公司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任德化县瓷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4月至2018年6月任福建省德化县瓷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任文央(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林文智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14,108,35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3%,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智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文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将陶瓷、竹木等传统业务剥离给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使原控股子公司转变成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从而在交割过渡期间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林文智先生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林文智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张荣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荣华先生自1983年至2002年历任德化瓷厂主办会计及财务科长、德化必德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2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0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2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任上海五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荣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张荣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15年,公司为优化资产结构、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将陶瓷、竹木等传统业务剥离给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使原控股子公司转变成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从而在交割过渡期间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张荣华先生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和第3.1.6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张荣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黄华伦先生,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陶瓷高级技师、助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华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黄华伦先生自1996年至2002年历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人;2001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监事会主席,200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2004年至2006年兼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起至今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华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华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华伦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黄丽珠女士,女,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黄丽珠女士自2009年1月起至今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自2013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

黄丽珠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黄丽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黄丽珠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6、郑新论先生,男,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郑新论先生自1992年3月至1996年9月分别担任德化县曾板水泥厂会计、主办会计及财经科科长;1996年10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德化石龙水泥有限公司第三水泥厂主办会计及财经科科长;2002年3-12月分别担任本公司的材料会计、信息中心主任;2003年1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部主任、审计部经理职务。

郑新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郑新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郑新论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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