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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丽水湾】市区逾二成半社区办公用房不足 将改造12老旧社区

《东江时报》记者冯丽均实习丁兰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处理公务、调解民间纠纷的基层窗口,社区服务站被称为群众之家,配备室外室内活动场地,满足社区居民的文体、养老金、健康等公共服务需求。

但在市区,此二者办公、服务所需的用房建设面临着尴尬和困难,市民政局副局长赖书扬甚至用“乞讨”来形容有的居委会获得办公用房的境况。

8月6日下午,在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上,尽管市住建局局长甘少权称,惠城区辖下65个社区,有48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总占比达74%,有48个社区被评为“广东省宜居社区”,但仍被市人大代表邓庆宁批此项工作距离重点议案办理的要求有非常大的距离,“还不足以过多肯定前期成绩。”

这是为什么?其症结何在?

问题

办公面积小

居委会没服务用房

这种情况在老城区比较严重。在2010年以前,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标准偏低,有80平方米以上即达标,在此时期建立的居委会均达到此标准,但几乎没有服务和活动用房。近年来,随着居民对社区服务要求的提高,其已不能适应居民要求。

2010年以后,按省、市有关规定,居委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每个社区服务站至少要有500~750平方米服务用房和600~90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但在老旧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得到改善的仍不算多。

以江南社区祝屋巷居委会为例,其办公场所设临街一楼旧楼的二楼,通过狭窄的楼梯寻上去,仅83平方米的办公面积甚至难以容下前去调研的所有代表和部门工作人员,以至于有的代表主动退出房间,让居民先办事。

设在小区内

居委会被业主砸牌

而在新建小区,“因市里没有出台关于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加上惠城区没有城市规划职能,对开发商不提供社区用房的行为无处置权,导致2010年以后,全部开发商都没有按规定提供足额面积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惠城区副区长刘恒蓉向代表汇报时说道。

目前,惠城区共有23个居委会设在小区内,因其没有独立对外出入口,办事人来往频繁,影响小区安全,加上居委会协调纠纷时,当事人吵闹现象时有发生等因素,导致业主抵制居委会入驻小区内。例如,TCL香榭园小区业主拆掉学府社区居委会牌子,万科金域华庭业主砸掉江城社区居委会牌子,仲恺惠新社区居委会设在半山名苑小区内,装修好了办公室,但业主拒绝让居委会去办公。

开发商反悔

协议好的用房没了

赖书扬在分析居委会办公用房时称,有的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与街道办签订了无偿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的协议,但建成入伙后却反悔私自将协议房出售或挪作他用,例如丽水湾楼盘与江南街道签协议,免费提供约260平方米的场所作为共建社区居委会使用,怡美嘉园提供二楼200平方米办公房给亚婆田社区居委会使用,景亿山庄提供200平方米给祝屋巷居委会使用,但最终开发商都没有兑现协议。

还有的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应付规划报建审查,把小区内其他用房给居委会用,这些用房不临街,如尔雅巷社区居委会设在西湖丽日居民楼三楼;有的甚至办公条件较为恶劣,如塘湖社区居委会设在小区地下室。这样的办公地点,让本地居民都不易找到居委会办事,更别说外来人员。

开发商不愿把产权划归政府,免费提供用房给居委会,还会导致居委会办公场所不固定因素大,“居委会像乞讨一样,请求开发商开恩施舍。”赖书扬称,例如东湖社区居委会,就因此被要求多次搬迁。他透露,全市2015年社区中就有41个新建社区居委会是此类情况,面临着随时被要求搬迁的困境。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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