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提取公积金是很多人在路边看到的小广告,但这些业务涉嫌违法。
日前,扬州市仪征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案件。被告人张某因为网购假证来帮人代领公积金被判刑。
前阵子,扬州市民李先生因为急用钱,便想动用自己的公积金,可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后得知,自己并不符合领取的规定。
这个时候李先生在地上看到了一个帮忙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然后他就打电话过去了。电话接通后,一名自称姓张的男子拍着胸脯向李先生保证没问题。对方声称,只要提供相关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了,但是要收取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手续费。
几天之后,李先生接到了张某电话,约他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见面,说关系已经疏通好,可以立刻取钱。可到地方后李先生却发现,张某拿出了一张印有自己信息并盖了公章的所谓“证明”,这是“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此时的李先生已是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拿着假的建房证明提出了三多万元的公积金。随后,张某等人押着李先生去银行又提出了一万余元的“手续费“。不久后,当地公积金中心在复查审核时发现问题并报了警。
警方调查发现,张某通过类似的手段,已经帮十多人办理了所谓的"公积金代领",非法获利超十万元,而他假证的也是从网上购买而来的。
最终,张某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