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莫恩电器有限公司。
股份减少5%以上股东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公告证券代码:002451证券简称: MOEN电气公告编号33602018-037
上海莫恩电器有限公司。
股份持有量减少5%以上股东持有量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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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披露了《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问泽鑫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8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该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自该公告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问泽鑫先生的通知,问泽鑫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4,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上披露的《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问泽鑫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在2017年度,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二)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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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三)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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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问泽鑫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数未超出计划数量范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泽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6,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本次减持后,问泽鸿先生及问泽鑫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0%;问泽鸿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没有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没有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问泽鑫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