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熊孩子”闯了大祸,
在餐厅就餐时玩餐桌上的转盘,
导致装满开水的水壶倾倒,
烫伤了和父母一起吃饭的朋友,
并致对方十级伤残。
“熊孩子”父母拒不承认
是自己孩子导致唐女士被烫伤,
但愿意赔偿。
因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
昔日好友闹上了法庭。
近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孩子父母承担80%的赔偿责任,餐馆承担20%的责任。目前判决尚未生效,仍处于上诉期。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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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聚会 孩子玩转盘转翻开水壶
2017年6月25日13时左右,唐女士带着女儿与许先生、陈女士夫妇一家三口等人在餐馆用餐。这本是一次简单的家庭聚会,没想到中途却发生了事故。
其时,餐馆员工将一个装满了开水的水壶放在餐桌转盘上,没有做任何提示便离开了。而许先生的儿子小崇(化名)因贪玩,不断转动餐桌转盘,因转动速度太快,开水壶从转盘滑出,烫伤了唐女士及女儿小桐(化名)。
经鉴定,唐女士所受伤害为十级伤残,其女儿经治疗已无大碍。事发后,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唐女士将许先生一家及餐馆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13万余元。
唐女士认为,虽然小崇未满8周岁,但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餐馆作为经营者,其服务员也没有任何危险告知,故餐馆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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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孩子家长及餐馆均称无过错
许先生一家则认为唐女士被烫伤与他们无关。许先生一家称,事发时监控视频显示,餐馆服务员在玻璃转动的情况下将开水壶放上,且没有告知任何人,因此才发生事故,还给其儿子小崇造成精神惊吓。而且事发后他们已第一时间将唐女士送至医院并为其垫付1.5万元费用,其中1万元以现金方式交给唐女士丈夫王先生。
餐馆也辩称对事故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餐馆认为,服务员放置水壶时已保证转盘是停止移动的,小崇玩转盘的行为才是导致水壶打翻并烫伤唐女士的直接原因。
对此唐女士表示,其未收到许家所述的1万元,且其与丈夫感情已破裂,丈夫与许先生为合作伙伴,故对王先生的陈述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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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孩子父母未及时阻止
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查明,事发当日就餐期间,未成年人有约四五人。根据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显示,在服务员上菜之前,小崇就已经开始转动玻璃转盘,其时动作幅度较小,但在服务员放置开水壶并转身离开的同时,大幅度转动玻璃转盘,在转盘转动约两圈之后开水壶翻倒并洒出热水,烫伤唐女士及其女儿小桐。事发过程中,小崇监护人许先生、陈女士在其身边,但并未制止其行为。餐馆确认其服务员在放置开水壶时没有语言提示。
去年10月31日,唐女士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查,唐女士的丈夫王先生确认其收到许家的1万元现金,并用于唐女士的治疗。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崇转动餐桌转盘致使开水壶滑落是导致唐女士受伤的直接原因,其应对唐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其原因及回避危险发生的能力,其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而许先生、陈女士作为小崇的监护人,事发时在现场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小崇的行为,在履行监护义务上存在不作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餐馆作为服务提供方,应尽安全保障义务。餐馆未尽到对危险源即开水壶的提醒义务和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
经计算,许先生一家及餐馆应赔偿唐女士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0.45万余元。根据赔偿责任及实际支付原则,今年4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先生、陈女士、小崇连带赔偿唐女士6.8万余元;餐馆赔偿1.6万余元。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