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解释记者招待会。
关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和大型犬标准问题,公安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参考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禁养的品种目录,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了禁止饲养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的肩高、体长标准,充分听取市犬业协会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在网站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形成最终名录。
目前,烟台市禁养的品种暂定为53种烈性犬;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5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关于公布烟台市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8月26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现将全市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标准通告如下:
一、禁养烈性犬主要品种(与肩高体长无关)
藏獒犬、比特犬、狼青、阿富汗猎犬、日本秋田犬、日本土佐犬、牛头梗、马犬、大髯犬、法国狼犬、雪达猎犬、寻血猎犬、爱尔兰猎狼犬、比利猎犬、斗牛獒犬、比利牛斯獒犬、拿波里獒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美国恶霸犬、罗威那犬、多伯曼犬、法国波尔多犬、捷克福斯克犬、可蒙犬、兰西尔犬、罗德西亚脊背犬、波音达猎犬、伯恩山犬、大白熊犬、大丹犬、马雷马犬、马士提夫犬、美国斯塔福梗、边境梗、纽芬兰犬、拳师犬、沙克犬、圣伯纳犬、斯皮诺犬、威玛犬、西班牙加纳利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犬、德国牧羊犬、苏俄牧羊犬、俄罗斯黑梗、卡斯罗犬、巴西非勒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未纳入此次禁养名录中的犬种,经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际标准鉴定为烈性犬的,禁止饲养)。
二、禁养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5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5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本名录和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16日
文明养犬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