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宝志愿者拦下车,救出狗贩子,得到一万元“运费”,放狗走。
资料图她认为有三点阻碍着动物保护立法:首先,国人对于“动物福利”的认识不足;其次,法律制定本身依旧缺少完善的体系对接;最后,反虐待动物保护法面临的困境,最终的根源在于多种社会力量经济利益的博弈
法治周末记者管依萌
3年来,李志(化名)几乎认识了他所住小区里所有的猫和狗。“几乎每天都会喂它们,陪它们。”李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李志不停地向记者展示微信里有关救助小动物的微信群,正在这时,李志收到一条消息,“在通州,一只金毛需要输血。”李志表情严肃,而这3年多来,这样的消息每次都会牵动他的神经。
据了解,在中国像李志这样关注动物保护的志愿者并不在少数。虽说并非出自专业的动物保护组织,但是他们的一举一动仍能够感动这个世界。
除了一些关注动物保护的个人外,民间动物保护团体已经成为了推动社会共同关注动物福利问题的专业力量,影响着越来越多人一起行动起来帮助动物。
在他们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公众、学校、企业、名人、公益组织、政府部门等也都逐步关注动物福利问题。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动物、提高动物福利其实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关乎着我们人类自身的社会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
成都摔狗事件转入诉讼战
2017年12月23日,成都的吴女士在家大扫除,爱犬柯基LION不慎走丢,吴女士找了整个社区,没找到。后来辗转得知:柯基在何某手上。
吴女士电话联系何某欲讨还小狗,而何某多次恐吓吴女士说要杀掉小狗,并要求吴女士给何某女儿重新购买一条小狗,但始终拒绝归还。沟通无果后,吴女士在警察的帮助下进入何某家门,并未找到小狗,最终在小区楼下发现坠落的小狗,该小狗很快死亡。
“柯基犬事件”曝光后,引发了一系列讨论,截至目前,仅微博讨论“柯基走丢对方索酬”的阅读量就高达442.5万次。在讨还柯基过程中,吴女士将何某的个人信息发到网上,而在网络舆论下,何某遭到了网友的“人肉”,家门被泼油漆,甚至有网友送花圈给何某。
随后警方介入,何某哭着道歉,恳求网友原谅自己。当何某获知无法得到吴女士原谅后,将吴女士告上法庭,告吴女士侵犯自己的隐私,在网络随意公布自己的个人信息。吴女士也在微博上提出,自己也将走法律途径,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此事遂发酵成举国关注的社会事件。
据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琮玮认为,按照民法总则和物权法,拾得他人遗失的狗是拾得遗失物,一般要交给失主,无法交给失主则应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中间发生必要的喂养费用,可以由狗的主人承担。但何某摔死柯基的行为,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侵权处置。
“从刑法角度来说,何某如果故意摔死柯基,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应当赔偿柯基主人的损失。”王琮玮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里涉及到柯基价值的认定,也就是构成刑法犯罪的法律成本问题。事实上,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对于该案来说,法律适用也是一个难题。
王琮玮说道,对于吴女士来说,已经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自己应当在网络平台删除相关信息,而在法律面前都是对等的,需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从侵权法的角度,要求何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李志则认为,“柯基犬事件”原本是何某不对在先,何某必须要先对吴女士道歉与赔偿,而后吴女士再删除挂在网上的何某的个人信息。
“一个大前提是,目前我国的确没有虐待动物的惩罚条例,虐待动物在动物权益者眼中是‘暴力和文明’的对立,如果以法律角度来看待虐杀动物的案件,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和损坏财产’的对立。”而在动物保护专业人士郭垄鹏看来,两者的讨论没有一个相同的基本立场——然而对于多数养伴侣动物的人来说,动物早已不是他们的一件物品,而是他们的“家人”。
被日渐重视的动物权益理念
相较于李志,郭垄鹏可谓是专业人士了。郭垄鹏是PETA(善待动物组织,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弗吉尼亚州诺福克的非政府组织,主要目的是保护动物权益))中国区媒体发言人,从事动物权益工作已经两年了。第一次接触到动物保护的概念是在香港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的一篇论文《拦车救狗事件中的思维框架》。
论文中提到,“拦车救狗”其实是动物权益运动思潮在中国的一种萌芽发展。彼时,郭垄鹏便注意到人类和其他社会性动物一样,渴望可靠的社会关系,这让宠物文化的引进获得了非常好的契机,随之而来的反思人和动物关系的动物权益理念也是无可避免的一个思潮。
其实,拦车救狗的新闻早在两三年前便不胜枚举。最为著名的当属2011年4月15日发生在京哈高速张家湾收费站附近的“4·15高速拦车救狗案”。
虽说小动物保护志愿者们最终从京哈高速截获并救助了500条狗的新闻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事后,关于事件合法合理性的讨论一直没有平息。“我记得从那时开始,爱狗圈的人士便开始发起动物保护应该立法的讨论和投票。”李志说。
后来,李志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在“4·15高速拦车救狗案”之前,自己曾养过一只金毛寻回犬,但此后,李志又收留了一只“小土狗”,如今,这只小狗已经快7岁了。
当年的拦车救狗案确实影响了李志的观念,“与其花钱买一只狗,倒不如领养一只即将被屠杀的狗”。
2006年2月底,在网上流传着一段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名山镇的名山岛公园拍摄的女子以高跟鞋虐杀小猫的视频;2014年10月17日,浙江温州江心屿景区内,四五名男女将一只猫咪悬吊树上,一女子手握美工刀,竞以活剥猫皮为乐;2016年10月28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一宿管老师因不让该校男生在宿舍内收养流浪狗,与其发生纠纷,把狗从宿舍楼上扔下摔死……
“虐待动物者就是彻头彻尾的懦夫。”郭垄鹏认为,暴力和文明是两个对立面,通过欺凌弱小、通过制造痛苦来满足自己的暴力欲望,只是个从内心不接受文明社会规则的懦夫,小时候我们应该都见过校园欺凌,心智未成熟的时候可能对恃强凌弱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但是长大了之后我们还会认同那样的做法吗?
宠物是他们的“家人”而非财产
时隔3年,王雅至今还记得自己的宠物狗“丸子”是如何离开自己的。
一个普通的星期六,王雅和平常一样,晚上8点准时出门遛狗。到了小区的花园里,王雅将栓在“丸子”身上的狗绳解开,让它到花园内解决生理问题。
谁知,一只流浪猫突然从花园内蹿出,“丸子”紧跟着流浪猫跑远了。王雅但随即追了上去。
追出了小区,王雅听到了紧急刹车的声音,随后传来的便是熟悉的嚎叫声。王雅看到:“丸子”躺在地上,周围漫布着猩红的血迹。
尽管肇事司机第一时间带着王雅和“丸子”前往宠物医院,“丸子”依旧永远地离开了王雅。
事后,由于是“丸子”没有拴狗绳并且突然冲出马路,肇事司机只愿意赔偿500元作为弥补。“我一直拿‘丸子’当作自己的家人,从没想过它会突然地离开我。虽然司机及时带‘丸子’前往医院并且愿意赔偿,但是,它在我心中是无价的。”王雅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形,依旧会哽咽,“法律对于肇事司机撞人会有明确的责任规定,但是对待宠物却什么都没有。”至今,王雅都不敢再养宠物了。
“出门遛狗一定要栓绳,不仅是避免影响他人,更重要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宠物走丢或发生意外。”郭垄鹏建议道,在没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作为宠物主人应该更加小心更加警惕一些潜在的危险,确保宠物在自己的保护范围内非常重要。
和王雅不同的是,李志每次出门都拴着狗绳,并且选择在人和车都相对较少的空地处遛狗。
一日,就在他经常遛狗的空地处,他发现了一只气息微弱、身上有多处伤痕的小狗,“令人气愤的是,那只狗的脖子上还戴着狗牌,一看就是家养犬。”李志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道,一般养犬人怕自己的宠物狗走失,都会给狗戴着狗牌,上面会有主人的联系方式。
李志二话不说便拨通电话,“谁知电话接通后,对方却说狗是他的,他爱要就要,不想养了就扔了。”李志就将自己家的两只狗送回家后,带着受伤的狗前往了宠物医院。
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医生告诉他,小狗身上的伤都是人为的,并且通过观察牙齿,小狗的年龄仅有5个月大小。李志一下子就震惊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竟然能对5个月大小的狗下如此狠手?”
幸运的是,经过两个月的陪伴与治疗,小狗身上的伤基本痊愈,李志发了一条领养朋友圈,为它寻找到了一位靠谱的新主人。
近年来曝出的虐待动物事件影响都十分恶劣,触及了民众底线,但因为缺少相关法律的保护,这些施虐者顶多只是遭受道德谴责,而施虐者并未得到实质性的惩罚。
郭垄鹏说,我国对于虐待动物没有相关条例,这也是虐待动物的人士敢于一次次对弱小的生命残忍虐待的“合法”理由。无数研究都表明了一个有暴力心理障碍的人对身边的人会是一种威胁,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会助长暴力行为继续发展。所以暴力对待动物的人,对于身边的人无疑是一个潜在危险。“提醒暴力虐待动物行为者身边的人,让他们有所提防,也许是一件好事;至于工作单位,也可以重新评估下暴力虐待动物的人是否适合继续在单位内工作。”
王琮玮则建议,对于施虐者,应当承受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惩治。
“希望所有的伴侣动物,都能遇到一个好主人。”王志感慨地说道。
国内动保团体的数量已经过百
早在2006年,亚洲动物基金在广州发起并主办了中国首个全国小动物保护团体的大型会议“中国伴侣动物研讨会”。
“此后数年中,我们持续定期主办该全国性会议,将众多国际先进的动物保护和救助理念及经验引入中国,为中国民间团体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也推动了相互间的合作。”亚洲动物基金猫狗福利项目工作人员陈敏婕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据陈敏婕介绍,截止到2017年,亚洲动物基金共举办了6届会议,共有735位来自全国各地小动物保护团体的代表参加。现在该会议已成为国内最主要的小动物保护救助团体的大型双年会议。
而在2006年第一届中国伴侣动物研讨会上,听到最多的哭诉是“为了支撑救助中心基地,我失去了所有的一切”“我已快无法坚持”“在我们那里别人都说我救助流浪猫狗是疯了”……
如今,“我们经常能看到动物保护团体的身影活跃在大家的身边。”陈敏婕介绍道,目前国内动保团体的数量已经过百,这些遍布各地的团体已经不再只是关起门自己做救助,他们积极地通过网络、微博,以及借助媒体的力量向人们宣传动物保护理念,他们的救助中心已经不再只是救助,而向着宣传教育中心的方向发展。
不仅如此,亚洲动物基金为了努力让下一代认识到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开展了“狗教授”项目。让狗狗志愿者到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以及居民社区去,为孩子们宣传猫狗福利的理念,并通过让孩子们与伴侣动物亲密接触,教导孩子们如何正确与小动物安全友好地相处,同时培养他们的同情心、同理心和责任心。
近年来,国内养宠的家庭不断增多,政府和民间动保机构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广爱护动物、文明养宠、尊重生命,大家的保护动物意识也在逐步提高。
和亚洲动物基金一样,善待动物组织在公众教育、虐待调查研究、动物救援等方面不懈努力着。曾发布兔子因为被活拔毛而尖叫着痛苦挣扎,全球220多个主要零售商便决定停止贩售安哥拉兔毛;对宿州马戏团和训练机构的调查记录了大规模虐待动物行为;为了挽救成千上万在课堂练习中被解剖、杀死的动物,PETA捐赠了许多尖端的外科手术仿真人体TraumaMan给国内多所医学院校……
动物保护法出台需要时间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对虐待动物最高可处以5年以下徒刑。英、美、日、意、德、加等国家制定了动物保护法、动物福利法、医学实验动物标准,对保护动物做了严格的规定,甚至宠物走失了,对主人也要处罚,可见其对动物保护的重视。
而我国目前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没有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
比如在《医学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第29条提了一句:“从事实验动物的工作人员对实验动物必须爱护,不得戏弄或虐待。”第31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改进或行政处分。”这是针对实验动物的,对一般动物没有任何禁止性条例予以制约。
“环境、背景、文化是影响立法的重要因素。”王琮玮说道,“如何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发展和完善既符合中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又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我们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她认为有三点阻碍着动物保护立法:首先,国人对于“动物福利”的认识不足;其次,法律制定本身依旧缺少完善的体系对接;最后,反虐待动物保护法面临的困境,最终的根源在于多种社会力量经济利益的博弈。
郭垄鹏认为,动物保护法的缺失主要还是整个社会对动物权益理念的接受度没有达到让社会产生质变的程度。“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增加一部完整动物保护法肯定是需要一个很长的制定、讨论、修改、投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动物权益支持者、团体共同的努力,提高社会对动物权益的认识。”
对此,王琮玮认为法律应当与时俱进,相对不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也导致了国内动物保护的矛盾斗争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但是不可否认,我们在动物保护这条路上一直没有停过脚步,禁止虐杀动物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王琮玮介绍道,2009年6月,法律界学者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发布;2017年3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式召开,其中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将虐待动物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动保人士和普通人,特别是年轻人,出钱出力自愿自发参与救助各类动物,参与谴责和阻止虐待行为,举报非法贩卖和猎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等。这些都表明了,人们的动保意识远远超过现行法律规定。王琮玮说,正如我国民众对于动物保护的意识在不断提升,法律专家也一直在努力向立法机关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也意味着我们国家出台动物保护法的群众基础以及法律基础也在逐渐完备,法律的颁布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高恒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