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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养犬种】广州将出新规整治违法养犬:或直接开罚、纳入“黑名单”

狗越来越多

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狗管理问题

相应地引人注目。

近两个月,

广州警方对730名违法违规养犬人

进行了罚款和责令限期整改。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实施10年,无法满足已经不太适应目前社会管理需要,已启动修订。日前,广州市政协民主协商平台“有事好商量”就养犬管理的几个“难点”协商讨论。有政协委员建议,要把违法养犬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把违法者纳入信用“黑名单”。

焦点问题1:犬只登记率低,服务少

2009年养犬管理系统启用以来,广州全市累计登记的狗只为14万只。今年以来,也有25000多只狗上牌,但养犬登记率仍较低。《条例》规定要为犬只植入芯片,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出于养狗人对宠物健康的担心,不少爱狗人士都不愿意使用。而由于处罚不轻易执行,狗只是否上牌,市民感受差别不大,也有人是怕麻烦。

实际上,广州已实现“互联网+养犬”服务管理。据悉,广州市公安机关已经依托微信、支付宝推出了小程序“广州养犬管理服务”,方便养犬市民通过互联网完成养犬登记的工作。比如,在微信小程序上,养犬市民只要通过微信,查询“广州养犬服务通”的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按照步骤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犬只照片等资料,即可线上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注销、变更等业务,民警在线就可以完成对市民申请犬牌的审核,十分方便。在申请犬证的过程中,申请人可以选择快递取证服务,线上缴纳快递费后由快递公司将犬证快递给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养犬登记相关手续。

广州市司法局方面也表示,犬登记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登记程序和条件的设置不够便利是原因之一。在条例修订当中,将考虑简化养犬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养犬登记。

焦点问题2:对违法养犬处罚轻、执法难

随着狗只伤人事件频发,上海、杭州、武汉等地都出台了新的养犬管理条例。武汉推出的“史上最严养狗令”中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设置禁养区,在禁养区养犬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的,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要让违法者付出更高的代价。”广州市政协委员付伟建议,要把违法养犬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把违法者纳入信用“黑名单”。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涉嫌犯罪的,要采取刑事措施。

广州市政协委员胡育新也“支招”,对市民投诉比较多的养犬“黑点小区”,或者宠物经营场所,增加日常执法的频次和强度。

新修订的《条例》中会否涉及处罚措施的变更呢?

广州市司法局对此回应称,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了2019年度立法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起草,在接下来的修订中,会重点考虑几个方面:对于高频多发的违法养犬行为,可以考虑取消“拒不纠正再进行处罚”的规定,可以直接进行处罚,提高威慑力;对于危害性比较大的违法行为,比如犬只伤人,则增加行政处罚的手段,比如直接扣留犬只,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同时,《条例》中将增加执法保障和执法便利的措施。比如针对现状犬吠扰民存在取证困难,会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规定举证的条件。也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技术性、辅助性的职责转移给社会。通过这些措施加强养犬管理的力度。

焦点问题3:管理人手不足

要想实现实现文明养犬,单靠公安、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远远不够,而是需要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物管就是一个重要的角色。现有的《条例》中,就建议居委会、住宅的业委会可以根据公约划定狗只的活动区域。但并未就如何协助管理作出详细的建议或规定。

那么,发挥物业的力量加入管理,是否可行呢?

广州市住建局方面回应称,物业企业在现阶段应当按照养犬条例的规定履行好相应义务。但物业在小区的地位较为特别,一方面是业主出钱选聘其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另一方面物业企业又要按照规定对业主的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物业企业有些“难做人”。若在新修订的养犬条例中规定:在小区《管理规约》中应当明确约定物业企业可以“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即通过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方式,赋予物业企业对违规养犬予以制止等相应权利,将更加有利于体现业主管理小区的法律原则,也有利于业主与物业共同做好小区内文明养犬的工作。

市司法局回应称,物业服务企业贴近养犬人日常生活,在养犬管理中可发挥大作用。在条例修订当中,会考虑适当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养犬管理的义务并增设法律责任。

广州市政协委员帅亦文则建议,聚居区域内的养犬人可成立自律组织,比如养犬俱乐部、文明养犬协会、爱犬乐园等群众自治组织,推举牵头人、布置分工,宣传城市养犬规定、交流养犬知识和经验、主动消除不文明不合法养犬行为、出面协调养犬纠纷及配合政府部门对犬只的管理。

在广州养犬,您需要知道这些!

哪些犬类禁养?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因此,广州市区范围养犬必须进行登记和免疫接种,并且按照规定,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包括格斗犬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

根据《条例》规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有36种,包括藏獒、罗威纳犬、德国牧羊犬等品种。同时,由市公安机关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和其他烈性犬只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违规怎么罚?

公安部门严格查处未办犬证、不牵绳、饲养危险犬等违法行为;城管部门对犬只随地便溺、占道销售犬只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对遛犬不牵犬绳、宠物狗吠叫、惊吓人等不文明现象,公安部门将进行警告、教育,经警告教育仍不改正自身行为或者严重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视情况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

2.未申请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扣押犬只,责令三日内申请办理登记,可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逾期不申请补办的,没收犬只。

3.养犬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登记的犬只继续饲养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4.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超过规定数量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

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举报、投诉:

对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抛弃犬只尸体及设置犬只坟墓的,可以拨打市政府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跟进处理。

对犬只伤人、饲养危险犬或禁养犬的,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或是直接向属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举报投诉,属地派出所将依法跟进处理。

犬伤人后如何处理?

前文也有说到,目前遛犬不牵绳、犬吠扰民及养犬不登记等不文明养犬问题较为突出。市民遛犬的集中区域,如开放式的绿地、商业场所及住宅小区及其周边,容易发生纠纷及投诉。

犬伤人案时有发生,市民遇到如何解决?按照《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治,并在24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传染病检验,保障被咬伤者的人身安全;同时要查验犬只是否有进行养犬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将依法进行罚款并责令补登记,如果3天内不补登,也要进行相应的处理。被咬伤市民的误工费、人身伤害等赔偿,则要由养犬人和被咬伤的市民进行协商,警方对双方进行协调。

若发生无人认领的犬只伤人的情况,警方将进行充分的走访和调查取证,找到事件责任方,保障被咬伤者的合法权益。

综合整理自 新快报 广州日报 吃喝玩乐广州站 金羊网 广州海珠公安

编辑 张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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