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有消息称,一个网络平台多次携带凶器进入复旦大学某校区虐待猫。从10月中旬到11月下旬,利用开水和器具活活加热、开膛破肚等屠杀了流浪猫。
校园内多只猫咪被虐杀
“用开水活活浇死了一只刚生产完不久还在带娃的猫妈妈”“用锐器直接砍烂了一只奶猫的左手”“暴力撬开老白笼锁,将其开膛破肚虐杀致死”。某平台上,一网友发文控诉近日来复旦大学校园内发生的多起虐猫事件。
复旦大学内的“爱和猫协”爱心组织资助者之一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了确有其事。其表示被开膛破肚的白猫本来即将被领养,是由猫协暂时用笼子安置在南区角落的,却被人撬开了笼锁。监控显示,近日几次虐猫的都是同一人。
这一残忍行径引发了许多学生的议论与不满。目前虐猫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但警方尚未透露处理结果。
虐待动物追责需分情况
近年来,关于虐猫虐狗的事件频上热搜,甚至售卖虐猫虐狗视频已经发展成为了一条地下产业链。视频之中,剥皮、电击、吊杀、开水烫、砍砸等多种常人难以想象的残忍手段更令人触目惊心。
那么虐待动物该如何追责?
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诉正观新闻记者,首先虐待动物是否违法需要区分动物是否是珍稀的。“对于珍稀动物我们国家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予以保护,虐待珍稀动物肯定会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对于普通的动物,我们国家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保护。”
“对于虐猫虐狗,是否追究法律责任也是需要分情况的。”律师表示,如果仅仅是虐待自己的狗和猫的话,因为一般狗和猫都会被认为是主人的个人财产,是不会被追究任何责任的,最多受道德的谴责。但如果虐待的是他人的狗和猫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的财产,会被追究侵权责任,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更甚至,如果动物价值较大,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针对校园内发生的虐猫事件,王辉律师表示,“流浪猫狗属于无主物,虐待者应该说没有责任,最多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
编辑:石闯
统筹:石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