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3,717,46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10,356,480股,即1,193,360,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专利创新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开展的创新中药研发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化生药和健康产业,构建了专利中药、化生药、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医药健康产业格局。
在专利中药板块,公司形成了独具优势的以络病理论指导临床重大疾病和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治疗研究,络病理论创新带动专利新药研发的科技核心竞争力。公司遵循“以临床实践为基础,以理论假说为指导,以治疗方药为依托,以临床疗效为标准”的创新中药研发模式,开展复方中药、组分中药、单体中药多渠道研发,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发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居中药行业前列。公司目前拥有专利新药11个,涵盖了心脑血管病、呼吸、糖尿病、肿瘤、神经、泌尿等临床多发、重大疾病领域,已形成较为丰富的产品群,为后续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与稳健支撑。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芪苈强心胶囊、连花清瘟胶囊已成为临床相关疾病防治的基础用药。公司在石家庄和北京已经建立了符合国家GMP标准和国际标准的现代化生产基地,并形成了覆盖全国城市医疗终端、零售药店终端以及基层医疗终端的学术推广营销体系。
在化生药板块,公司从人才储备、技术积累、经验积累、资源成长等多角度出发,制定了“转移加工切入—仿制药国际国内双注册—专利新药研发生产销售”齐步走的发展战略,已经建立了化药研发平台、国际标准生产平台和海外销售网络,培养了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的研发、生产、营销及质量管理团队。公司在石家庄、北京建立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非细胞毒性口服抗肿瘤固体制剂研发生产基地,以及抗肿瘤药物、控缓释剂研发平台,生产车间多次通过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GMP认证。在合同转移加工业务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制剂出口规范市场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产品已出口至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仿制药业务方面,针对美国市场,目前公司已有12个ANDA产品获得美国FDA批准,部分产品已销往美国;针对中国市场,目前公司已有4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另有4个产品已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优先审评程序。在新药业务方面,公司多个化学一类新药研发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二期临床试验。
在健康产业板块,公司依托二十余年发展积累的理论创新优势、科研创新优势以及完善的医疗资源和产业资源,积极开拓布局大健康产业。公司专注健康产业的发展平台——以岭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通络-养精-动形-静神”养生八字为文化统领,以“健康需要管理,身体需要经营”为创新理念,充分挖掘中国传统养生的理论精髓,融合现代科技,开展全方位的健康产品研发与健康管理服务,建立了“医、药、健、养”一体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产业体系。公司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中医治未病理念,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将中药草本、药食同源理念应用系列健康产品研发上,目前已研发上市了系列健康产品,形成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通络健康心脑系列产品、养精抗衰老增强免疫力系列产品、动形抗疲劳护关节系列产品、静神助眠及改善情绪系列产品。其中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将连花清瘟精研本草组方针对病毒和细菌抑制、杀灭能力,延伸到饮品、消杀、防护和提高自身呼吸系统免疫力等产品研发上,逐渐形成消杀、防护、清菲(清肺)、养正四大系列产品,“外防内调”有效阻断病毒人传人、物传人、环境传人三种路径,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全方位保护呼吸健康。连花清瘟爆珠、连花清咽喷剂、连花空气草本除菌凝胶以及连花清菲植物饮料/茶等产品有着广阔的消费群体,借助连花清瘟品牌势能,力争成为呼吸系统防护第一品牌。此外,公司还同步搭建起新型营养保健品、营养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家居、智能可穿戴设备、日化用品等品类架构,为健康产品销售提供充足的资源储备;业务内容丰富,涵盖以岭健康电商、健康产品营销中心、以岭连锁药堂、以岭养生主题酒店、以岭健养中心等业务板块,针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和慢病人群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以健康养生、亚健康调理、慢性病防治为核心,充分发掘“医药健养”一站式的服务优势和内涵,全力打造中国健康产业第一品牌。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重点布局中医药板块的研发管线,在创新络病理论指导下,围绕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呼吸、肿瘤、神经、泌尿等发病率高、市场用药量大的六大类疾病,开发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中药,在医药行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品布局优势。心脑血管和感冒呼吸系统疾病用药领域已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1)心脑血管病领域
在心脑血管病领域,公司布局了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和芪苈强心胶囊三个创新专利中药,治疗范围涵盖了心脑血管疾病中最常见的缺血性心脑血管病、心律失常、心力衰竭三个适应症,并成为我国心脑血管病临床用药市场的主导产品。
通心络胶囊是治疗冠心病、脑梗死、糖尿病所致微血管病变的专利新药,为国家医保甲类品种、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品种,是唯一获得三项国家科技成果奖的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基础用药,其组方原创研究获200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理论研究获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虫类药超微粉碎生产工艺提升获200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通心络胶囊以其降脂抗凝、保护血管、稳定斑块、治疗冠心病、心肌梗死、脑梗死等疾病的确切疗效,获得国内外临床专家和患者的高度认可。2009年通心络胶囊稳定斑块研究被国际权威医学杂志《美国生理杂志》发表,编辑部专门以“传统中医药对现代医学的挑战” 为题目配发评论文章,指出“本研究为未来可能发展成冠心病心梗的患者点燃了希望之灯”。由著名的心血管病专家张运院士主持完成的1212例临床循证研究进一步证实:应用通心络治疗可延缓颈动脉平均内中膜厚度、斑块面积和血管重构指数的进展,减少心血管事件,且安全性良好。该研究论文被国际权威科技期刊《自然》(《Nature》)子刊《科学报告》(《Scientific Reports》)收录,为临床医生药物选择提供了确切的临床依据,使这种希望变成了现实。作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医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的子课题项目“通心络胶囊防治急性心梗介入治疗后心肌无再流循证医学临床试验”证实通心络胶囊可显著保护微血管内皮细胞完整性,明显缩小心肌无再流面积,疗效提高20%,为解决这一困扰心血管领域的世界性难题提供了循证医学证据,通过学术推广将有力促进市场的快速发展。目前,通心络胶囊已先后入选《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冠状动脉痉挛综合征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冠脉微血管疾病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急性心肌梗死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急性心肌梗死中医临床诊疗指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术后胸痛中医诊疗专家共识》、《中风病临床路径》、《慢性脑缺血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中国脑梗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并被《中西医结合内科学》(新世纪第三版)大学教材列为治疗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常用中药制剂。临床指南是基于系统评价的临床证据和平衡了不同临床干预措施的利弊,形成的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医疗服务的推荐意见集合,为临床专家治疗相关疾病提供了权威的用药依据和指导性建议。公司心脑血管产品进入上述指南为产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防治心脑血管疾病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松养心胶囊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心律失常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医保甲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它是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治疗心律失常的中成药,唯一经实验证实具有多离子通道和非离子通道整合调节作用的治疗心律失常药物,唯一经临床循证医学证实安全有效治疗早搏、阵发性房颤、缓慢性心律失常的中成药。作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医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的子课题项目“参松养心治疗心衰伴早搏及窦缓伴室早的循证医学研究”证实参松养心临床疗效确切,为心功能不全伴室性早搏治疗提供了新药物,填补了窦性心动过缓伴室性早搏快慢兼治、整合调律的药物治疗空白。参松养心胶囊被《中国房颤专家共识-2015》推荐维持窦性心律的首选中成药,《室性心律失常中国专家共识-2016》唯一推荐治疗室性早搏的中成药,并被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心律失常合理用药指南》收录。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灏珠、钟南山等主审,中国科学院院士葛均波、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等多位专家主编的第9版全日制大学本科教材《内科学》在2018年付梓出版,参松养心胶囊被新版教材中“心房颤动”、“室性心律失常”等章节推荐为治疗用药。其中“室性心律失常”一节指出:参松养心胶囊具有减少期前收缩和减轻症状的作用,“心房颤动”一节指出:参松养心胶囊对维持窦性心律有效果。2020年7月3日发布的《室性心律失常中国专家共识-2020》推荐将参松养心胶囊用于未合并或合并结构性心脏病的症状性室性早搏、心力衰竭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合并室性早搏的治疗,为临床带来更加明确的指导。
2018年6月,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师协会组织完成的《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发布。《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是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发起,主要面向对象是广大的基层心血管医生,旨在促进正确用药、合理用药,规范用药。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均被收录其中。
芪苈强心胶囊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慢性心力衰竭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具备治疗心力衰竭强心药、利尿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β受体阻滞剂四类西药的联合用药优势,是标本兼治慢性心衰的首选中成药,为国家医保甲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临床应用广泛。作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医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的子课题项目 “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评价芪苈强心胶囊治疗慢性心衰患者有效性与安全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表明,与对照组相比,芪苈强心胶囊可显著降低慢性心衰患者血清N-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水平,增加患者6 min步行距离,改善患者症状和生活质量和提高患者左室射血分数(LVEF),降低复合终点事件发生率。该研究结果发表在国际心血管领域最具影响力的杂志《美国心脏病学会杂志》(简称JACC,IF=19.896),得到国际认可并引起国内外医学界的广泛关注。芪苈强心胶囊是《中国心力衰竭诊断与治疗指南2014》首次唯一推荐的复方中药,该指南指出:一项以生物标志物为替代终点的多中心、随机、安慰剂对照的研究表明在标准和优化抗心衰治疗基础上联合芪苈强心胶囊,显著降低NT-proBNP水平,改善预后,显著提高临床疗效。此外,芪苈强心胶囊还被《心力衰竭中西医结合诊疗专家共识》推荐为首选中成药,《中国扩张型心肌病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版)》首次唯一推荐的复方中药。2018年11月,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心力衰竭学组、中国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组织完成的《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2018》发布,芪苈强心胶囊被收录其中,成为新指南唯一推荐中成药。
2)感冒呼吸疾病领域
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外感温热病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为国家医保甲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是唯一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治感冒抗流感的专利中成药。基础与临床研究证实,连花清瘟不仅对甲型H1N1、H3N2、禽流感H7N9、乙型流感病毒等流感病毒具有杀灭作用,而且对其他多种传染病病原体如副流感病毒、SARS、手足口病病毒、疱疹病毒等均有明显抑制作用,同时可抑制病毒感染后引起的细菌交叉感染,增强人体免疫功能,抗炎退热,止咳化痰。甲流期间经循证医学证实病毒核酸转阴时间与达菲相当,退热及缓解症状明显优于达菲,在疫区甲流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应对呼吸道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药物,临床应用广泛。进入市场17年,在我国发生的病毒性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连花清瘟获得了20余次国家层面治疗方案的推荐,先后被列入《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乙型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9年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五/六/七/八版)》等诊疗方案,成为我国应对病毒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代表性药物,为治疗相关疾病提供了权威的用药依据和指导性建议。2015年12月,连花清瘟胶囊获准进入美国FDA二期临床研究,成为全球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的治感冒抗流感复方中药。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花清瘟产品成为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推荐频次最多的专利中成药,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至第八版均推荐服用中成药连花清瘟,用于医学观察期乏力伴发热患者的防治。湖北、广州、浙江、山东、河北等二十多个省市陆续发布的新冠肺炎防治方案中,也都对连花清瘟进行了推荐。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筛选出的有效药物“三药三方”包括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及武汉所有方舱医院中连花清瘟被广泛使用。湖北省、黑龙江省等许多省市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作为储备用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中的医疗应急保障物资。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
治疗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的专利新药连花清咳片是以中医络病理论为指导,集合传统经典名方及临床实践研制的呼吸系统又一独家专利创新中药,具有宣肺泄热,化痰止咳功效。药效研究证实,连花清咳片具有阻断以气道炎症反应为核心的级联反应链的独特药效作用,广谱抗病毒、抑菌,镇咳化痰,解痉平喘,解热抗炎,并可发挥免疫调节作用。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咳嗽症状消失率、单项症状改善等方面,连花清咳片与安慰剂组比较有统计学差异,同时该品种采用片剂,用量准确、体积小、便于服用。2020年5月,连花清咳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2020年底连花清咳片通过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2020 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在今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的疫情中,连花清咳片与连花清瘟一起用于一线救治。
3)糖尿病领域
治疗2型糖尿病的专利新药津力达颗粒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消渴(糖尿病)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药效实验证实其具有保护胰岛β细胞、改善胰岛微循环,抗氧化应激、调节血糖调节激素、保护血管内皮细胞等作用,同时还可改善胰岛素抵抗,可用于初发2型糖尿病、血糖控制不良的2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以及糖尿病并发症的患者,在2型糖尿病预防、治疗及糖尿病并发症防治中均有疗效。津力达颗粒为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2015年被列入《中国药典》目录。2015年,由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仝小林院士牵头,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美国芝加哥大学中药研究室等多家单位参与完成的“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加用津力达颗粒后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发表于Plos One杂志,其结果表明,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二甲双胍稳定剂量治疗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津力达颗粒可使患者的 HbA1c降低 0.92%、空腹血糖(FBG)降低1.34 mmol/L,同时改善患者的胰岛素抵抗、提高胰岛素敏感性及β细胞功能指数、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减轻体重,安全性良好。2016年发布的《糖尿病中医药临床循证实践指南》中,津力达颗粒被推荐为2型糖尿病气阴两虚兼血瘀者首选用药。2018年2月发布的《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版)》中,推荐二甲双胍单药疗效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加用津力达颗粒治疗。津力达颗粒同时还被列入《国际中医药糖尿病诊疗指南》,为该产品更好的应用于临床服务于患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肿瘤用药领域
养正消积胶囊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恶性肿瘤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为国家医保乙类品种,并在多个省市列入基药目录。该药配合介入治疗原发性肝癌在增效减毒、增强免疫、改善证候、提高生存质量方面疗效显著。临床用于联合放化疗治疗肿瘤,可有效改善食欲,增强体力,提高生活质量,同时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生成,抑制肿瘤生长和转移,能够增强放化疗抑瘤作用,具有调节免疫、减轻放化疗骨髓抑制和肝脏毒性的作用,被临床广泛应用。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天津肿瘤医院、江苏肿瘤医院、中日友好医院等开展的随机、双盲、多中心临床研究证实:养正消积提高化疗药治疗原发性肝癌实体肿瘤疗效,降低化疗对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的抑制,升高NK细胞;减轻肝功能损伤,同时改善癌症相关性疲乏和厌食,提高患者生存质量。英国卡迪夫大学与北京肿瘤医院合作研究证实:养正消积胶囊减轻分子靶向药物抗 EGFR治疗耐药,这意味着联合养正消积胶囊可使分子靶向药物疗效有望进一步提高。
5)其它领域
公司在抗衰老、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也布局了系列产品,使公司专利新药阵列不断丰富,为市场开拓和规模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OTC产品八子补肾胶囊经多项现代研究表明,在抗衰老上有良好效果,经实验研究证实具有抗骨骼衰老、改善神经衰老、延缓生殖衰老、抗血管衰老、改善氧化衰老、改善免疫衰老等作用。北京中医药大学糖尿病研究中心实验证实,八子补肾胶囊可能通过调节沉默信息调节蛋白Sirt6、端粒酶逆转录酶TERT、肿瘤抑制蛋白P53相关信号通路提高机体免疫功能、改善氧化诱导端粒酶的活性下降,从而发挥其延缓衰老的作用。南京中医药大学在对八子补肾抗衰老的研究中,结果发现八子补肾胶囊可以补充雌激素,激活雌激素受体,系统调节血清代谢物谱紊乱,阻断血管炎症反应,减轻炎症介导的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具有抑制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的作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进行的临床研究证明,八子补肾胶囊能明显改善腰膝酸软、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健忘、性欲减退等症状。
OTC产品枣椹安神口服液在改善睡眠质量、提高脑力效率、缓解压力紧张综合征引起的失眠、多梦、心烦、注意力不集中、头昏、脑力活动效率低方面具有良好效果。河北医科大学中医学院中医药理教研室发现:枣椹安神口服液具有提高睡眠率,改善记忆力,对脑缺氧有明显保护作用,并且提升运动耐力和抗低温能力。由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开展的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证实:枣椹安神口服液可明显延长患者夜间睡眠时间,改善患者的醒后精神状态,对失眠、健忘、眩晕、神疲乏力、腰膝酸软有良好的改善作用。
夏荔芪胶囊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前列腺疾病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以疏通络脉为基本法则,具有健脾益肾、散结通络功效,可用于治疗轻中度良性前列腺增生、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慢性无菌性前列腺炎、盆痛综合征。相关研究证实夏荔芪胶囊具有抑菌抗炎、抗氧化、抗增殖促凋亡机制,能够快速缓解尿频、尿急、排尿无力、疼痛等下尿路症状。治疗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可快速改善尿频尿急排尿无力等症状,副作用少、长期服用可延缓疾病进展、减少复发,具有快治慢养疗效特点。该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 版)》。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先后承担和完成了两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十五”攻关、“十一五”支撑、“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等三十余项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荣获六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大奖,何梁何利奖及一批省部级奖励,取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四百余项。
从行业排名情况看,在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之“2019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中,公司名列第10位。
本公司心脑血管和感冒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在所属领域已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从公立医疗端表现看,米内网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呼吸系统中成药销售规模保持正增长,2019年规模超400亿,复合增长率为4.5%,其中细分亚类感冒用药销售规模保持较快增长,2015-2019年复合增长10.1%,明显高于呼吸系统用药。感冒产品TOP3保持双位数快速增长,市场份额逐步提升,TOP3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21.5%提升至2019年的29.9%,2020年上半年突破50%,其中本公司连花清瘟占据市场绝对优势。
米内网数据显示,尽管公立医疗端心脑血管疾病中成药市场规模自2018年以来呈下降趋势,但内部结构性影响不容忽视,其中中药注射剂受政策影响规模大幅下降,2015-2019年复合增长-5.0%,2020年上半年下降33.7%;而口服制剂市场则实现稳定增长,2015-2019年复合增速达到6.3%,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仍逆势小幅增长3.5%。针剂和口服出现结构性变化,口服制剂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35%增至2020上半年的56%逐步占据领先地位。口服制剂市场集中度亦在稳步提升,TOP10产品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50.2%提升至2020上半年的52.9%。本公司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和芪苈强心胶囊三大创新专利中药市场份额则由2015年的13.6%提升至2020年上半年的15%,贡献TOP10产品一半以上的市场份额增量。
从医疗终端产品份额情况看,米内网数据显示,公司的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和芪苈强心胶囊在 2020年上半年公立医疗市场中成药心血管疾病用药排名中,分别排名第2名、第5名和第11名。连花清瘟产品在2020上半年公立医疗市场中成药感冒用药销售排名位列第1名。津力达颗粒在2020上半年公立医疗市场中成药糖尿病用药销售排名位列第3名。公司主力品种市场份额总体有所提升。
从零售药店端看,中康资讯数据显示,2020年零售端感冒用药/清热类市场规模约348亿,同比小幅下降-0.3%。2017-2020年复合增长5.6%。从产品表现看,2017-2020年TOP5保持加速增长,复合增长率13.0%,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2020年达到29.08%,市场集中效应逐渐显现。本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市场份额2017-2020年由2.44%增至9.86%,成为零售市场感冒用药中成药第一大品牌。
在零售终端,2020年连花清瘟胶囊在感冒用药/清热类销售额排名第1位(根据中康资讯数据计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疫情打乱了人们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规划,公司管理层采取积极有效地应对措施,及时作出调整,提出“冷静分析、沉着应对、井而有序、忙而不乱”战略,化危机为机遇。在公司董事会战略部署引领下,全公司科研、生产、营销等各部门围绕核心业务,各板块实现快速增长,各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连花清瘟产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带动了产品销量的大幅增长,而且从结构上增加了对空白市场的覆盖,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市场需求旺盛,已成为很多家庭的常备用药,为其未来增长提供动力,同时连花清瘟已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批文并实现销售;公司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对于公司心脑血管产品市场影响力的提升作用已经得到显现,心脑血管产品销售收入报告期内也实现较好增长。其他业务板块也积极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确保了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实现了全年经营规模的快速提升。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82,479,676.66元,同比增长50.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8,737,679.42元,同比增长10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4,661,231.77元,同比增长109.56%。
(一)中药板块——学术品牌、社会品牌双轮驱动,模式变革助力增长
1、销售方面
公司始终坚持以学术推广为中心,依托现有产品线,不断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化销售管理模式,强化销售团队专业化建设,持续推进营销体系优化升级,在推动医疗及零售市场的渠道拓展,提高产品覆盖率及占有率方面开展了系列工作。
在医疗板块,公司不断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专业化推广水平,强化以循证医学研究证据为核心的推广策略。在基药政策逐步落地实施的政策背景下,公司不断对医疗板块学术推广体系和基层(县、乡、村)市场的推广队伍进行优化,由充分授权模式转为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形成全链条精细化管理,使得公司的学术推广、患者教育、健康乡村中国行等公益项目快速推进,基药市场开发覆盖工作全面加强。报告期内,为更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根据市场供需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大力进行营销模式变革,全面推行“规范管理、细化管理、分线管理” 的战略决策,销售人员规模大幅增加,通过更加精细化的销售管理以及更加精准化的学术推广,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营销管理模式和运营体系的升级对公司基药产品全面上量以及医药市场开发覆盖产生积极的正向作用。在推广模式创新方面,公司利用线上线下资源整合推广、树立品牌,积极组织各类学术活动、专家访谈、科谱讲座,推广产品核心信息及相关循证研究证据,参与人群范围广泛,有力促进了地区间学术交流和产品推广的有效开展。
在零售板块,连花清瘟产品的终端覆盖得到快速提升。通过丰富推广模式和不断强化的推广力度,连花品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连花清瘟的带动下,消费者对以岭品牌认知同步提升,依托线上店患教育平台,开展了系列学术科普活动,发挥联效推广机制,将连花清瘟的科研进展以及通心络胶囊、参松养心胶囊等系列处方药的学术研究进行协同科普推广,有效提升了店员及患者对产品的认知,快速拉动了OTC产品及处方药在零售药店终端的市场占有率。为了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市场的专业化推广,公司对零售学术推广队伍进一步细化管理,根据药店终端类别细分推广人员,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在药店终端店员教育、会员教育、慢病管理、渠道管理、陈列维护、品牌塑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促进的作用,为实现更高的营销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商务分销板块,公司已组建了分销团队,成立了商务分销部,针对医疗板块及零售板块暂时未覆盖到的单体药房、民营诊所/医院、村卫生室等终端市场,借力商业平台实现终端覆盖和产品推广,促进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提升。
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在全球打响,公司的中药国际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中。公司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面对国外疫情的变化情况和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快速调整经营策略,加快海外市场注册,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技术、药物和标准走出去,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医药的广泛接受,公司积极进行国际化战略布局,成立了国际贸易中心。国贸中心专注于海外贸易拓展,不仅要“走出去”——将高品质中医药推向全球,还将“引进来”——把海外优秀技术和产品引入国内。截至目前,连花清瘟胶囊已在巴西、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获得上市许可,为海外疫情防控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2、研发方面
围绕中药品种研发,公司聚焦于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免疫、泌尿等核心治疗领域,规范、科学开展临床试验工作,客观评价产品的疗效和安全性,探索产品的适用人群及临床应用优势和作用特点,不断推进新产品研发。公司目前已获临床批件品种涉及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风湿及精神类等疾病。此外,在研立项品种涵盖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代谢系统、消化系统、妇科、儿科等疾病,处于新药研发不同阶段。报告期内,治疗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的连花清咳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有望成为继连花清瘟之后在感冒呼吸系统领域又一重磅品种,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此外,公司在2020年申报中药新药2项,包括治疗失眠症的枣椹健脑安神片和治疗轻、中度抑郁症的苏夏解郁除烦胶囊。2021年3月,公司提交的苏夏解郁除烦胶囊新药注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受理。
公司积极持续开展已上市中药品种的上市后再评价及二次开发,开展药效作用机制研究、上市后临床循证评价及真实世界研究,通过实验和临床数据验证产品作用机制和确切疗效,为中成药的临床应用提供客观研究证据,建立产品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进一步提升产品临床价值,将产品的学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驱动产品销量增长。
报告期内, “缺血性脑卒中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养正消积胶囊改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化疗生活质量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连花清瘟胶囊治疗非流感病毒性肺炎临床研究”等多项循证医学项目已经揭盲,相关文章正在撰写过程中。“津力达颗粒治疗血糖控制不佳2型糖尿病合并血脂异常患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中,作为金标准评价的钳夹试验患者入选50%。“夏荔芪胶囊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循证医学研究”病例入选将近三分之一。“连花清瘟颗粒治疗儿童流感随机、双盲、阳性药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已在30余家三甲医院启动。
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脉络学说营卫理论指导心血管事件链防治研究,布局5项临床循证研究,其中以糖尿病发生率为主要终点的“津力达颗粒对代谢综合征糖耐量异常的干预研究”已入选完成880例病例数;采用OCT技术评价冠脉易损斑块纤维帽厚度为主要疗效指标的“通心络干预冠状动脉易损斑块临床研究”进入病例超过2/3例病例;以死亡率、再梗死、急性心力衰竭等临床复合终点事件为主要指标的“中国通心络胶囊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心肌保护研究”已完成全部3796例病例入选;以射频消融后房颤复发率为主要指标的“参松养心胶囊对经射频消融房颤患者预后临床研究”进入病例入选阶段;以心血管死亡率、心衰加重再住院率为主要指标的“芪苈强心胶囊对慢性心衰复合终点事件的评估研究”即将完成入选病例,在包括香港地区在内的全国300余家医院中开展,并同时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研究。
3、重大科研成果方面
(1)“中医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2020年1月,由公司子公司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作为第一主研单位完成的“中医脉络学说构建及其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项目获得了2019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这是该年度医药卫生界唯一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该项研究分别从理论、机制、临床三个方面开展研究并取得了突破,一是系统构建了指导微血管病变防治的脉络学说,属于中医药学术研究的重大理论原创成果;二是该研究阐明了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及糖尿病肾病等难治性疾病发病的共性机制是微血管病变,而保护微血管内皮细胞则是治疗微血管病变的核心机制,国家973计划项目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取得了中医药治疗微血管病变重大突破”;三是该项目利用国际公认的循证医学研究方法开展了大量临床试验解决了国际医学界重大难题——通心络胶囊解决了急性心梗无再流世界医学难题;参松养心胶囊为心功能不全伴室性早搏治疗提供了新药物,填补了窦性心动过缓伴室性早搏快慢兼治、整合调律的药物治疗空白;芪苈强心胶囊明显提高了慢性心力衰竭临床治疗效果。国家973计划项目验收专家组称:本研究“创立了‘理论+临床+新药+实验+循证’一体化的中医学术创新与转化新模式,中医传统理论创新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产生重大原创成果,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做出了示范”。
(2)呼吸系统创新药物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重大防控作用
连花清瘟作为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代表性中成药,自2003年上市以来,已先后20余次列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甲流、乙流、禽流感、新冠肺炎等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诊疗方案或指南共识推荐用药。基于前期多年抗“疫”的良好成绩,对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连花清瘟较早地被推荐应用于广大疫情防控,尤其是湖北武汉市等重点疫情地区。与此同时,我国研究者从细胞、动物到临床水平对连花清瘟用于新冠肺炎的防治进行了积极研究和探索,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连花清瘟细胞水平的研究主要由钟南山院士团队的杨子峰教授牵头完成。相关研究显示,连花清瘟具有抗新冠肺炎病毒及抗炎双重作用,对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细胞的全过程均有干预作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开展的动物实验表明,连花清瘟可抑制新冠病毒感染的小鼠体重减轻,并改善肺部炎性。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团队应用网络病理学方法证实了连花清瘟用于新冠肺炎的系列干预作用,其中连翘的主要成分金丝桃苷是新冠病毒主要蛋白酶最可能的抑制剂。
在临床研究方面,由钟南山院士、李兰娟院士、张伯礼院士联合国内20余家医院共同参与完成“连花清瘟胶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前瞻性、随机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证实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连花清瘟治疗2周,能明显提高新冠肺炎患者发热、乏力、咳嗽症状消失率,缩短持续时间,显著提高肺部CT好转比例和临床治愈率,较对照组降低转重型率50%,研究结果发表于国际植物医学领域影响因子较高的杂志《植物医学》(Phytomedicine,影响因子4.18)。同样,在武汉疫区医院应用连花清瘟治疗新冠肺炎回顾性临床总结也显示,联合应用连花清瘟可明显改善患者症状、缩短发热时间。
2021年1月,连花清瘟胶囊防治新冠肺炎的药理活性成分和机制研究成果发表在药学顶级期刊《药学学报》(Acta Pharmaceutica Sinica B)(影响因子7.097),是国际首篇揭示连花清瘟防治新冠肺炎人体体内药效物质成分SCI文章。该研究基于高分辨质谱和智能非靶向数据挖掘技术,对多次给药后人血浆和尿液中连花清瘟成分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全二维生物色谱分析系统筛选出连花清瘟提取物潜在的ACE2靶向成分并进行药效学评价。结果连花清瘟中大黄酸、连翘酯苷A、连翘酯苷Ⅰ、新绿原酸及其异构体对ACE2具有酶活性抑制作用,这些化合物可通过阻断新冠病毒S蛋白与ACE2结合以及结合在新冠病毒S蛋白-ACE2复合体表面抑制SARS-CoV-2的潜在作用,协同发挥防治COVID-19的作用。这项研究成果是连花清瘟胶囊人体体内成分研究信息的首次阐述,为其抗新冠肺炎的药理活性成分和作用机制研究提供了化学和药理学理论依据,是连花清瘟治疗新冠肺炎实验研究和临床证据的延伸。
正因如此,连花清瘟的抗疫成果获得了国家充分的肯定。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连花清瘟被列为国家及20多个省市诊疗方案的推荐用药,在湖北定点收治医院和方舱医院被广泛应用,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连花清瘟确切的基础实验和临床研究证据,2020年4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等内容。这也是从国家层面对中药防治效果的肯定。
随着国内疫情态势逐步好转,在国际上,以连花清瘟为代表的中医药也成为海外媒体眼中防疫的热点药物。截止目前,连花清瘟作为药品在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老挝、菲律宾、科威特、毛里求斯、乌干达、蒙古、津巴布韦、乌兹别克斯坦、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注册,作为膳食补充剂、保健品类在俄罗斯、巴西、罗马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国家完成注册,并积极布局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注册工作。
此外,连花清瘟胶囊作为我国第一个进入美国FDA临床研究治疗流行性感冒的中成药,目前正在美国开展二期临床研究,该研究依据国际规范化临床设计,针对连花清瘟治疗流感的作用特点,评价连花清瘟不同剂量、不同给药时间的退热、缓解肌肉酸痛、改善咽痛和咳嗽等症状的疗效和安全性,同时研究种族差异、生活习惯背景对连花清瘟疗效的影响。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研究已完成病例入组,正在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3)连花清咳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2020年5月,公司应用中医络病理论研制的又一创新中药连花清咳片获得药品注册批件。
该品种具有减少痰液生成、稀释痰液、促进痰液排出等作用特点,可有效解决多种呼吸系统传染性或感染性疾病中痰液阻滞气管,影响肺之通气换气功能的临床难题,显示出连花清咳重要的临床价值和应用前景。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备案批准连花清咳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治疗,临床研究表明能够明显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咳痰、咳嗽症状消失率,缩短咳痰、咳嗽症状起效时间和持续时间,改善肺部影像学(CT)特征,提高氧合指数升高率。实验研究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系统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证实,连花清咳可有效抑制新冠病毒;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动物研究所证实,可有效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小鼠肺指数增加,抑制肺脏中病毒复制,降低肺组织炎症,改善肺间质组织增生。在今年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地的疫情中,连花清咳片与连花清瘟一起用于一线救治。
2020年底连花清咳片通过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2020 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这是公司在呼吸系统疾病领域的又一重磅品种,不仅在化痰止咳用药领域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其“化痰止咳”作用与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针对病毒、细菌、炎症的“清瘟解毒”作用发挥协同作用,对解决呼吸系统重大传染性或感染性疾病中通气换气功能具有重要临床价值和应用前景,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呼吸疾病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4、专利注册
公司在报告期内获得国内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外观设计专利49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660项,其中发明专利397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外观设计专利245项。
(二)化生药板块——完善业务链条,业绩快速增长
公司已制定了“转移加工切入—仿制药国际国内双注册—专利新药研发生产销售”齐步走的化生药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作为公司化生药板块的运作平台,承担着公司化生药的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开发业务,是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业务板块之一。目前,以岭万洲已经完全掌握了欧美药品质量管理理念,培养了一支熟悉欧美法规及管理理念的高层次生产、技术及质量管理人才团队。营销网络布局国内外,在中国和美国两个全球最大的医药单体市场建立了自营营销团队和营销网络,已获得美国50个州的批发商许可证。
1、化生药板块第一步战略规划目标是建设符合欧美GMP标准的生产车间和质量管理体系,以符合欧美标准的制剂产品的技术转移及委托加工出口为切入点,完成生产、质量体系的欧美GMP认证及产品的商业化生产,为国外大型医药企业和医药商业公司开展制剂产品的加工及出口。目前第一步战略规划目标已经实现,以岭万洲拥有石家庄、密云两个工厂,全部通过了美国FDA、欧盟的GMP认证。石家庄工厂主要生产普通片剂、胶囊剂产品,密云工厂能够满足激素类及高活性的特殊药品的片剂和胶囊剂的生产。以岭万洲与欧洲大型商业公司合作,完成了20多个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技术转移,目前产品已在欧洲市场进入稳定的商业化生产阶段。其中,部分产品已进入PICS成员国,这也显示着以岭万洲在国际制药领域所获得的肯定。以岭万洲将继续优化产能配置、品种配置,促进市场多元化、客户多元化,进一步提升毛利率。
同时,以岭万洲还根据市场和公司发展需求进行了差异化业务定位,利用化学药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优势,承接国内外的医药研发单位、生产单位、医药企业及商业公司的创新药和仿制药研发、临床样品加工、技术转移及商业化生产和市场销售等业务。目前已在多个一类新药和505B(2)/缓控释制剂方面与多家公司达成合作。以岭万洲多次获得行业组织颁发的“中国新药临床样品加工代表性企业”称号,企业品牌和行业影响力逐步扩大。
2、以岭万洲第二步战略规划目标是优选市场容量大且具有成长潜力、高技术门槛的仿制药品种的研究开发,完成欧美注册及国内注册,同时将已有欧美批文的产品转报国内。在实现欧美等国际市场销售的同时,利用公司遍布全中国的营销网络开展更多品种的国内销售。目前第二步战略规划正向纵深发展。针对美国市场,以岭万洲已向美国FDA申报了12个ANDA产品,其中9个自研产品已获得批准,另有3个外购ANDA批文已落户以岭,商业化生产销售正在稳步推进。针对国内市场,在2019年公司已利用“欧美共线”申报的优先审评政策,将4个已获得美国FDA批准的ANDA产品转报国内,目前均已进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优先审评程序。除了国内和国际的市场规划,公司也调整了自有产品的研发方向,由普通仿制药制剂向专利到期的首仿制剂、高技术壁垒的缓控释制剂等高端仿制药转变,进一步提高自有产品的科技竞争力。
3、以岭万洲的第三步发展战略是通过具有自有知识产权的专利创新药的研究开发和国内、国际注册以及国外市场的专利授权,使以岭万洲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创新药和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医药企业。目前第三步战略规划也在同步进行中,以岭万洲继续加大一类创新药研发力度,寻找成熟的和早期介入的青苗类合作项目,构建核心竞争优势,形成一类创新药、505B(2)、高端仿制药的优势产品群,以原料药基地做保障,奠定化药核心竞争优势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有4个一类创新药品种进入临床阶段,多个一类创新药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其中苯胺洛芬注射液已经结束二期临床,正在筹备三期临床。该产品上市后将为广大术后疼痛患者提供毒副作用较少、镇痛效果较好的非甾类镇痛抗炎药的静脉给药剂型,大大缓解病人痛苦,预期将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此外,以岭万洲根据化药品种研发需求、市场需求,并鉴于国内环保政策对供应链的影响,成立了其全资子公司万洋衡水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化药生产研发基地,瞄准国际国内市场药物研发和市场推广的新领域,涵盖了特色高端原料药及制剂、临床急需的大品种、自主制剂所需的配套原料药。主要包括心脑血管类用药、抗哮喘用药、抗炎类用药、抗病毒用药、肺动脉高压用药、神经系统类用药、抗肿瘤用药、抗感染类用药,产品将满足销往欧美等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需求,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万洋药物研发及产业化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原料药生产基地,开发原料药品种,主要生产市场紧缺的医药中间体、市场畅销的大宗原料药、特色原料药等产品,为一类创新药在以岭万洲的落地提供了原料药生产的保障。该项目按照通过FDA、欧盟认证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生产所需的设备执行国际、国内一流的相关标准。同时,为保证工艺、安全、质量可靠性,自动化程度设计比较高,DCS、SIS、WMS、MES 等得到相关应用。项目利用以岭药业强大的研发团队为依托,以再建项目高起点、高标准,完善的配套硬件设施为保障,打造创新型高新技术孵化基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委托加工、CMO定制等多项服务,拓宽经营模式,掌握市场主动权。目前项目一期建设正在抓紧施工中,2021年二季度可实现部分产品销售。二期项目配套原料药建设制剂生产基地,在一期建设完成后进行,逐步打造面向全球的化学药品研发中心和生产销售基地,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企业药物集成创新技术和原料药及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
(三)健康产业板块——架构优化,产品创新,服务提升
公司以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健康”)作为健康板块的主要运营平台,构建了健康产业架构——涵盖石家庄地面以岭健康城、以岭健康电商、健康产品营销中心、以岭药堂连锁等业务板块,将健康产品研发销售和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高度整合。
报告期内,以岭健康产业板块基于过去多年的探索经营经验,实施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
1、调整商业模式、聚焦核心业务
以岭健康将以往围绕健康产品买进卖出的贸易模式,调整成为围绕自研核心产品,研发-生产-营销-体验一体化的产业模式。报告期内,以岭健康继续依托公司二十余年的理论创新优势、科研创新优势,研发出一系列符合市场需求、具有重大科技含量的专利健康产品。在健康产品生产方面,采取公司自主生产基地建设与委托加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充裕的产能获得。在销售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模式,积极布局销售推广渠道。旗下以岭凯旋门建国大酒店、故城康养庄园等健康服务类业务也在积极谋划转型,重点为产业化客户提供健康产品的强体验平台,促进大健康产品销售。
2、梳理产品结构、聚焦核心品种
以岭健康力争打造成为呼吸系统防护第一品牌,目前已开发完成了具有消杀、防护功效的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有效切断呼吸系统病毒“人传人”、“物传人”、“环境传人”的传播途径。如连花清瘟口罩爆珠、连花清瘟植物纤维口罩,重点防护口鼻,阻断病毒“人传人”;连花免洗抑菌洗手液及泡沫抑菌洗手液,重点对接触物品最为频繁的手部进行消杀,阻断病毒“物传人”;连花空气除菌凝胶,重点对居家、车内、公共环境进行空气除菌,预防病毒“环境传人”。公司还将不同种类的连花系列单品,根据居家、出行、礼赠等几大使用场景,组合而成各类形式的连花呼吸健康包、护理箱,为消费者提供360度全方位立体防护。
以岭健康还开发出具有调糖、降压、降脂、减肥、通便、解毒、调理脏腑等作用的通络健康心脑系列产品、养精抗衰老增强免疫力系列产品、动形抗疲劳护关节系列产品、静神助眠及改善情绪系列产品,通过电商、药店及各类经销商渠道,使健康产品覆盖到线上线下各类客户人群。
3、整合市场资源、强化品牌建设
围绕公司内生资源优势,结合外部资源,以“借势做事、内外循环,市场先行、品牌致胜”为指导,进行品牌整合、渠道整合、团队整合,并打造独具以岭特色的产品推广模式。
品牌整合,借助成熟药品所积累的品牌势能与推广动能,背书、带动健康产品的大众教育,提升消费者对以岭健康理念和健康产品的认知、选择。渠道整合,借助线下以岭医院、第三终端、药店连锁、商业渠道、政企客户等一系列成熟渠道资源,海外药品销售积累的各类客户资源,及健康科技沉淀的线上下快消通路、40万私域会员,快速覆盖、销售适客健康产品。团队整合,借力以岭药业成熟的营销管理经验及管理团队,快速帮助健康板块营销团队成长。
借助新冠疫情机会,着眼疫情防控常态化趋势,以岭健康重磅推出公司核心单品连花清瘟胶囊的延伸产品——连花呼吸健康、消杀防护系列产品,上市初产品即获得快速增长。借助中医药国际化、连花清瘟药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机会,同步驱动健康产品进入国外线下代理市场及线上跨境电商渠道,实现健康产品的国内外初步布局。
(四)项目投资方面
公司投资中心围绕公司产品线总布局增加品种,实施投融结合的经营式投资策略,采取购买、并购、控股等多元化的投资模式,报告期内引进中药项目3个,适应症涵盖肠易激综合征、乳腺增生、抗痛风领域;引进化药一类新药项目3个,适应症涵盖糖尿病肾病、抗耐药菌、炎性肠病/动脉粥样硬化等领域。同时,为保证签约后的在研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在研究院项目管理架构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项目管理组织,对已签约项目进行全程的跟踪、协调、管理,确保项目的落地实施,努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丰富的产品储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月8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本公司支付的运杂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 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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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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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出资设立故城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出资设立以岭生物工程(海南)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出资设立以岭万洲(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10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出资设立北京以岭鼎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70%,能够对其实施控制,本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孙公司康碧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已注销,自2020年11月10日开始将不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孙公司康碧园(中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已注销,自2020年8月28日开始将不纳入合并范围。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相君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骁悍、王震、高沛勇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1】第06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782,479,676.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8,737,679.42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实施如下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3,717,463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已回购股份10,356,480股,即1,193,360,9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本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计划》、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该所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在3,978万元以内。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以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分别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原经营范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采购、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经营范围的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塑料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采购、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0日(周一)下午14:30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9)。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03年至2020年,中勤万信已连续18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财务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20年12月31日)3,504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20年12月31日):66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2020年12月31日):465人
从业人员数量(2020年12月31日):135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2020年12月31日):140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9年):36,71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9年):32,62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9年):7,31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9年):4,300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34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玉,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倪俊
倪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玉、质量控制复核人倪俊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2003年至2020年,中勤万信已连续18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80万元。
本次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勤万信营业执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公司河北以岭医院、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络病”)、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交易的实际情况并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978万元。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以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8栋1单元1404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秀卿
注册资本:6,263.4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中医药临床科研、技术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以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医院医疗服务,开办资金4,857万元,法人代表为吴以岭,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3、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增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医疗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中药、西药、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贾振华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零售,会议服务;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以岭医药科技持有公司31.2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北以岭医院为以岭医药科技所属民办非营利组织;
3、以岭络病为以岭医药科技控股子公司,以岭国医堂为以岭络病全资子公司。
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公司与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络病、以岭国医堂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以往年度亦未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3月1日与河北以岭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以岭医院租赁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的制剂车间,建筑面积575平米,用于生产制剂,年租金480,000元,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和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国医堂、以岭络病分别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系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消渴灵片等。河北以岭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患者群体较稳定,医院按患者历史就诊情况确定药品库存。公司与河北以岭医院协商,利用该医院络病理论宣传平台及吴以岭董事长任其法人代表的有利条件,增加对公司产品推广力度,双方看好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增长潜力。同时,河北以岭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较好的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条件,可为公司提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的相关服务。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本公司(含子公司)产品的交易金额为1,500万元以内,并与河北以岭医院开展员工体检合作,交易金额在80万元以内,同时开展与河北以岭医院的科研合作,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以前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其销售药品和提供劳务及进行科研合作占同类交易比例一直维持较低水平,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是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络病治疗方法”,整合荟萃专家资源、配置现代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为普药及饮片等。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河北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络病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以岭络病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向其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4)以岭医药科技办公楼与公司共用水、电、气线路,以岭医药科技水、电、气费用由公司代收并及时结算。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1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8,808,798.8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本站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25,486.6 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1,241,854.7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51,241,854.7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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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站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实际项目进度情况,2021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为1.25元,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额不少于4.25亿元。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本站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本站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本站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站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本站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本站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以岭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投资品种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保本型的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本站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意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9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3-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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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8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独立董事王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周四)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002603@yiling.cn。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通知,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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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吴相君、吴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以岭医药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以岭医药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
收款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账号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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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4.5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7,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1 年7 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06,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6,394,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中勤验字第070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合计13,176.3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9,336.05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6,36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6,365.13万元。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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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共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80.4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5,937.07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435.84万元。
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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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9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6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以下统一简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017年3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3日,公司(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9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协议》,由中金公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2017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重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16,365.13 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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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435.84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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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本站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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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19年末预计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2020年-2022年投入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8,529.81万元和3,269.97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本站入1,493.23万元。
注2:公司2019年末预计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20年-2023年投入金额分别为1,241万元、5,580万元、4,448万元和3,680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本站入1,089.76万元。
注3: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本站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本站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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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实施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造办公楼、车间、仓库等,调整为由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向扬州东林家纺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生产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支付转让资金750万元,支付相应税费约60万元。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购买资产交付之后对其进行一系列项目改造,改造费用预算约为154万元。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本站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7年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2,394.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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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394.04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7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7】第10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本站资项目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80.26万元。
2011 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380.2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1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0,380.2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1)中勤审字第082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如本报告一、(一)2所述,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639.40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本站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46,715.69 万元。
201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 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本站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61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本站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80.21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1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含利息)人民币6,824.9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5年8 月17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 年8月16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 年8月18日已将上述3,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根据该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9亿元。报告期末,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1。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站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本站资项目资金合计14,347.08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站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国际”)承办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再由以岭万洲国际负责实施。
根据上述预案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授权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2017年10月份,以岭万洲国际已经将该借款归还。
本公司在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3,7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 2.4 亿元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6 亿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增资完成后以岭万洲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4亿元。根据该议案,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对以岭万洲国际进行增资,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在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以岭万洲国际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本站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本站资项目资金合计74,159.9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本站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本站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本站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本站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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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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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变更募集资本站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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