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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任复合说明什么】分手多年后,和前任又和好是什么感觉?古人用六个字说得很清楚

作者|伊万曼

图| 《“爱在”三部曲》

今年2月吧。有一天很无聊。没什么事嘛。我想打开积满灰尘多年的QQ空间,回忆过去的青葱岁月。(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我打开了一个女生的空间。因为当年一直贪图她的身材,10年过去了,想看看她变成了什么样子。

她的留言板,最上面的是她高中时男朋友给她留下的信息。

“我不知道那边疫情怎么样了。我很担心。希望你过得好。不要回去。”

他们俩在高中的时候在一起,高中毕业就分手了,女生去浙江上大学,男生考不上,复读了一年,为她考了浙江。

两人后来又在一起了。大学毕业后,两人又分手了。具体是什么样的故事,我不知道。

男人大学毕业后回到了故乡,不久就结婚了,结婚一年后生了孩子。我不知道他俩是因为什么分分,也不知道男孩是因为什么婚姻,也不知道他的婚姻生活过得怎么样,但从这个评论里可以看出,——还是很关心她。

这条留言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因为我亲自进行了情感咨询。平时接触到各种破碎的感情故事,失恋的人都期待着两个人有一天能再次见面。(莎士比亚)。

甚至很多人都是我以前写的文章之一,其中写道:“你要相信。未来的某一天,你们会再次见面。”有句话。(大卫亚设)。

我认为这是一篇很简单的文章。没有深奥的道理。我也想不出这句话有什么特别的,但失恋后找到我的人几乎都会提起这句话。(莎士比亚)。

这句话对很多失恋的人来说安慰的功效太大了。因为“最终会再次见面”,给失恋绝望和痛苦中的他们很大的希望。

但是问题是,如果两个人真的再次见面,会怎么样?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电影,准确地说是三部电影《爱在黎明破晓前》 《爱在日落黄昏时》 《爱在午夜降临前》。

这三部电影是一个系列的电影,是关于“分手后再在一起很多年是什么感觉”的故事。

可能有些朋友没看到。我大致说一下情节。

美国小伙子杰西在欧洲闲逛,这是他在欧洲的最后一天,第二天要返回美国。他在火车上遇到了漂亮的妹妹瑟琳娜。两个人慢慢地聊了起来。从诗词歌赋到人生哲学,什么都讲,越讲越觉得再见,彼此找到了灵魂的知己。

杰西要在维也纳下车,怕这位红颜知己不过是露水之缘,大胆邀请瑟琳娜一起在维也纳转转,瑟琳娜同意了。

所以两个人边走边聊。因为没钱,只能躺在公园地板上,两个不做圣城灾难3354武德的年轻人从公园里来了一步。哦,不,可能是双脚。

天快亮了,要分手了,两人不知道怎么想,没有电话,没有留下地址,约定6个月后在老地方见面。(莎士比亚)。

这是第一个故事。

第二部分是:

九年后杰西已经成为畅销书作家,并在巴黎签名。这时塞丽娜也特地跑来,两人又见面了。

原来,他们当初约定的半年后再见,杰西被瑟琳娜放了鸽子,他走了,瑟琳娜没有走。因为那天奶奶正好去世了。(大卫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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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情人重逢,虽然容颜已经沧桑,但饥渴依旧。杰西已经结婚了,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两人一路逛吃逛吃,最后去了赛琳娜在法国的家,听她唱了一首写给他的歌,故事就这么草率而无聊的结束了。

第三部没有玩前面两部的老套路,直接讲杰西离婚了,跟赛琳娜结了婚、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

他们一家去希腊旅行,两人从头吵到尾,本来想着去酒店来一发缓解下情绪,结果在酒店又大吵起来,赛琳娜忍无可忍,脱口而出“我不再爱你了”,然后便跑到河边一个人生闷气,杰西从酒店里跑出来挽留他,还搞了一个什么“未来的信”的骚操作,但赛琳娜并不买账,犹豫半天后,勉强接受了杰西的求和。

全部的故事,就这么平淡而无聊的结束了,这个电影基本上是靠台词台词撑起来的,导演可能只是想借着电影抒发一下自己对感情的思考吧,没看过的可以看一看。

这个电影,情节虽然俗套,但符合爱情的规律。


两个人无论你是如何的一见如故、一见钟情,但基本上还是那些很千篇一律的样子;两个人的婚姻无论是如何的恩爱如初、羡煞旁人,但基本上也都是在平淡和争吵中度过。

当然,电影还是美化和夸张了两个人的感情,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两个人如果分手了,后来再在一起,基本上只会消耗原本仅存的那点美好,让人连幻想都没了,从某种角度来讲,这确实挺可悲的。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有首特别经典的宋词,是南宋词人刘过的《唐多令》,词的内容是这样的:

“芦叶满汀洲,寒沙带浅流。二十年重过南楼。柳下系船犹未稳,能几日,又中秋。黄鹤断矶头,故人今在否?旧江山浑是新愁。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我第一次看到这首词的时候,完完全全被感染到了,要形容久别重逢、旧事重提、旧友重聚、旧爱重来,再也找不到一句话比“终不似,少年游”这6个字更恰当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我想买两朵花烘托下气氛,想跟老友在船上欣赏风景、喝几杯,可惜呀,再也不是曾经那样了,当年的那种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

与此很类似的,就像鲁迅在《故乡》里写跟儿时的玩伴闰土久别重逢的情景: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小时候读这篇课文,没什么感觉,欣赏不了,读不懂,只是为了考试,要记得老师讲的什么反应了封建社会的恶毒,吃人的礼教之类的。

但长大后,再读这篇小说,就会感触很深——是啊,再见多年不见的老同学、老朋友、老情人,其实大家都会显得很客气,即便假装依然很熟悉,隔阂还是隔阂了,生分还是生分了,不是那个味儿了……

我前有七八年吧,跟那时候的女朋友分手了,我也每天在幻想——哎呀,要是我们某天能重逢,重修旧好、再续前缘,那该多好啊。


可是分手几年后,真的有机会重新加上了好友,见了面——可是,见面的时候,再也不是当初的感觉了,当初两个人是灵魂伴侣、心有灵犀、无话不聊而且三观一致,可是时过境迁,除了聊过往那点事,再也没有更多的谈资和共鸣了。

我本来去见她,心里是奔着和好去的,可是见了她,我就很后悔。从长相上看,其实我们都没太大改变,她甚至更漂亮更性感了,可是再也找不到当初痴迷她、相爱的感觉了。

我后悔是因为——假如我不见她,我就可以保留当初那些美好,即便是遗憾,但遗憾给了我很多想象空间,让我在生活不如意、感情不如意的时候,还能在那个“遗憾”的空间里遨游一会儿、获得一些精神上的慰藉。

可是,所有的故事,因为“久别重逢”,就被翻个底朝天了,正如一首古诗,被明明白白地翻译成了白话文,一点滋味都没有了,甚至还显得特别无聊。


在我见那个前女友之前,我写了很多关于她、关于我们过去那些美好回忆的文章,那些美好的回忆也在无数个寒冷的冬夜温暖我,她当时鼓励我的话也在我崩溃的时候安慰到我,但在我见完她之后,我甚至都不太想得起当初的一切了——连回忆都显得味同嚼蜡。

所以,我真的不太认同在感情上“不要留下遗憾”这种价值观,因为,很多时候,留下遗憾并非完全的坏事——你虽然有遗憾,但与遗憾同时并存的是——你还有甜蜜的回忆、有幻想的空间。如果连遗憾都没有了,可能什么都没有了,连当初的故事都变得苍白而无聊。

所以,如果一段故事已经结束,那就让它结束吧,真的没必要非得再重来一遍、没必要非得要知道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没必要再续前缘。是,每个人都会好奇,但好奇也害死猫。

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经历,它最好的位置,就是放在回忆里、放在遗憾里、放在幻想里,你单方面的凭吊、瞻仰、怀念,挺好的,就像去世的亲人,他安睡在坟里、挂在墙上、在你的梦里,虽然让人感伤,但你通过怀念他,也能得到一些慰藉,但如果他真从坟里蹦出来,那可能就是另外一个不太美好的故事了。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完——


PS:

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写了我活到现在最用心用力的30多篇文章,讲了我的感情故事、三次失恋经历,以及阐述了爱情的历史,探讨了失恋的本质,分析了痛苦的原因,提出了走出来的办法。这个专栏,给正处于失恋苦痛的读者朋友。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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