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泥分类
水泥的品种多种多样,根据用途和性能分为普通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
1.普通水泥:常用于普通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主要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等普通硅酸盐水泥。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代号和强度等级详见表2.1-1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表2.1-2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
二、检验内容和使用要求
1.检验内容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使用前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2)砌体工程用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3)建筑装修装修工程抹灰和勾缝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粘贴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使用要求
(1)国家水泥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水泥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其产品可通过国家质监总局网站www.aq查询。
(2)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水泥在储存和运输工程中,应按不同强度等级、品种及出厂日期分别储运,水泥储存时应注意防潮,地面应铺放防水隔离材料或用模板加设隔离层。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袋。施工现场堆放的水泥应注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注明该水泥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内容,并以醒目标识标明。
(4)不同品种的水泥不能混合使用。虽然是同一品种的水泥,但强度等级不同,或出厂日期差距过久的也不能混合使用。
(5)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符合上述规定。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除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和蓝色。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三、取样要求
1.取样批量
(1)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烟不少于一次。
(2)砌体工程用水泥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4)当水泥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虽未过期但已受潮结块的水泥,使用时必须重新试验确定实际强度等级。
2.取样数量和方法
(1)水泥试样可连续取样,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袋装水泥可采用取样管取样,散装水泥可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
(2)取样管取样:采用图2.1-1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取取样管。将所取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2.1-2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图2.1-1图2.1-2
四、技术要求
1.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 45 凝时间不 90min;普 水泥、火 硅酸盐水泥 灰硅酸
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 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 600min.
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3.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 2.1-3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