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6 11:58 |检察日报
《检察日报》11月26日发表文章说:“几乎所有村庄都留有老年人,老年人务农,照顾孙子们,生活忙碌、辛苦,在外地漂泊的子女总是成为他们心中的忧虑。”
我建议把老年节规定为法定节假日,给老人和子女一个团圆的机会。”官方数字显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农村实际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可能进一步加深。由于工作原因,我常年奔走在田间地头,除了推广农机技术,经常和农村的老人们唠唠家常,这也让我对农村养老状况有了更真实的感受。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日趋严重
有些老人的孩子上学成绩好,大学毕业后在大城市里工作,老人心里就很自豪;有些老人的孩子凭着技术专长,在城里谋得一份技术活计,老人心有慰藉;而更多的老人,子女为了改变家中经济落后状况,长年在外打工,老人不时惦念。
我注意到,几乎所有的村子里留下的都是老年人,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情况十分普遍,忙碌的工作、遥远的路途让他们难得回家。而留守在家里的老人则一边种地,一边照顾孙辈,生活忙碌而且辛苦,在外漂泊的子女始终是他们心里的一份牵挂。“老人不图儿女为家作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这几句歌词委实唱出了所有老人的心声。
在调研走访中,我注意到,老年人由于自身健康状况和社会角色的改变,更容易产生悲观、抑郁、孤独和焦虑等情绪。特别是有些空巢老人,由于长期缺少与亲友和子女的沟通,更容易产生极端负面的情绪,老年人的心理问题日趋严重,必须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应该有个属于老人的法定节假日
九月初九重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2013年的重阳节是中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实际上,1989年我国就将农历的九月初九正式定为“中国老年节”,九九重阳敬老,除了倡导多回家,当然还有孝敬爸妈,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重阳节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道出了漂泊游子重阳节思念亲人的情绪。古时交通不便是障碍,现在交通发达了,时间却成了奢侈品。我总在想,老年人被尊重、被关注的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倾诉、交流、团聚的愿望难以实现,在我们传统的节假日里,是不是应该有个老人专属的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家法定节假日进行调整,将清明、端午、中秋设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增强了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传统文化影响力,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民俗文化的尊重,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认可,对弘扬民族精神、保持民族特色、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以各类群体为代表的节日里,儿童节、青年节、妇女节,不但有假日,还有隆重的活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权、人性、人生的重视。而重阳节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既是传统的文化节日,又是一个渴望社会关注的群体的节日。基于这些原因,我认为,根据中国国情,将重阳节定为法定节假日具有一定现实意义,这也是唤起全社会敬老爱老最直接的表达。
为社会孝亲敬老提供时间保证
老年人是年轻人的榜样,老年人对社会成员有着潜移默化的感染熏陶作用,老年人的一言一行,值得年轻人去思考、领悟和践行。把老年节定位为法定节假日,可以引导全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尊重和关注,唤起后辈对传统美德和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进一步体现政府对人性和家庭的重视,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良好的条件。
此外,设置一个有法律保障的真正属于老年人自己的法定节假日,为社会孝老敬老提供了时间保证,传统与现代巧妙结合,可以更好地让社会、家庭、公民共同承担一个孝老、敬老的使命。假期里,单位可以组织从岗位上退休的老人们秋游赏景,让老人们沐浴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愉悦身心;家庭晚辈也能有机会陪伴年老的长辈到郊外活动,或与老人在这一天阖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我在调研中,90%以上的人都同意把这一天定为法定节假日,充分说明了人们对于这个建议的支持和渴求。因此,我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后,提出的第一份建议就是将重阳节规定为法定节假日,放假2至3天,既体现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同时也给年轻人一个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机会,将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作者:陈恩明 郭树合 魏哲。陈恩明系山东省滨州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站长,全国人大代表)
(原题为《我在调研中了解到九成以上希望重阳节放假》,编辑任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