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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男人不怕脏去嫖娼】在中国古代,男人的“风流”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皇帝有多少女人?

他们的三宫六院真的有数不清的美人吗?

其实有明浩的女人是可以数的。根据《礼记》,天子都可以享受六宫、三夫人、九彬、二十七细部、八十一语的“标准”,可以说是除了这个构成以外没有名分的宫女。当然,无论是有名字的妃子还是没有名字的宫女,皇帝都享有绝对的“交配权”。

所以各皇帝“庆幸”了多少女人,这是个傻逼。

按照现代人的印象,在古代,不仅统治者放荡不羁,还能和正妻以外的无数女人滥交,甚至平民百姓也能救更多的妻子。(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女人》)就像大家比较热烈的话题“五天的鱼油”,即每五天循环一次,分别宠爱不同的妻妾,这就是民间家庭的“时针规则”。

晋朝高官石崇,有成千上万的家庭美女,石蒙不仅享受自己,还招待了这个女人的朋友。《金瓶梅》的男主人公西蒙大观人整天在女肚皮上逍遥生活,身边漂亮的女人给他玩了一次。我国古代男人似乎很幸福,至少他们的性生活能得到很大的满足。

由于这种偏见,很多男同志后悔自己没有生活在古代社会,经常会听到“如果生活在古代,和几个妻子结婚会有多幸福”这样的话。

那过去的男人真的那么幸福吗?

不一定。

事实上,我国古代男人的私生活受到礼教和法律的约束,即使是诸侯也要受到限制。据《春秋公羊传》称:“诸侯如果和一个国家结婚,两个国家就会结婚,和侄子相继追随。侄子是什么?哥哥的儿子也是;谁是?弟弟也是。诸侯赴任,聘九个女儿。”

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到诸侯有资格娶九个女人的信息。

但是这九个女人都是诸侯自由选择的吗?

不是这样的。

其中八个都染上了原配人的光芒。原配人回家的时候,两个出嫁的女人和两个“腾”,也就是小老婆,这两个“腾”又会带着各自出嫁的女儿。(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女人》)一个妻子和两个“腾”,分别带着两个出嫁的女人,总共算是有九个女人。(莎士比亚)。

这是诸侯独家享有的“艳福”,一般男人没有这么大的祝福。古代有“三妻四妾”的说法,但不是所有男人都有纳妾资格。如果是地位最低的“老百姓”,连纳妾资格都没有。汉书《独断》被记载为“京医生一妻妾”,这就是公主的娶妻标准。当然,如果孔敬对调解做出特殊贡献,唐娜几个妾,最多8个人将获得专利。读书人或有点身份的“社”有资格娶一个妻子和一个妾。普通小妻子的姓氏根本不配得到妾。

总的来说,元朝是第一个老百姓不能将妾纳入法令的王朝。

根据《元史》,有“杨利”谭青,也就是有能力的大臣。谭城的官职是“萨农小经”,即农业部部长。谭姓之所以能成为“杨利”,是因为他办事能力强,风评好,老百姓买了他的账。与其他家长不同,谭城不仅为农民兄弟解决了吃饭穿衣的实际问题,还考虑了老百姓的幸福问题。谭城为了让忽必烈批准徐仁娜妾,在纪念馆这样说。“我们汉人说不孝3、武侯大,应该允许超过40岁的武子男接受妾,延续这家的香火。”忽必烈听说很有道理,批准了对平民妾的法令。

俗话说“肮脏的台球林汉”,其实这句话有点重。只是这两个王朝的性别观念比较开放,后人才有了这样的认识。明朝的性观念和汉唐酿酒一样,比较开放,朝廷制定的标准比提倡圣周理学的宋朝宽松得多。明朝皇帝大部分都是情欲的人,但明朝皇帝对平民的私生活管理比较严格,平民纳妾是明令禁止的。但是在嘉靖王朝,考虑到普通人家庭香火的连续问题,元朝也颁布了“四十年以上不会有儿子,芳徐邹为妾”的法令。如果老百姓想享艳福偷偷纳妾,就要挨四十鞭。

在古代社会,男主人和丫鬟之间的关系似乎比较暧昧,与丫鬟建立关系似乎成为古代家庭中常见的“潜规则”。很多朋友认为古代的丫鬟根本没有地位,只是男主欲望的工具。宝玉像《红楼梦》中的桥段一样,偷腥,企图袭击和云雨,袭击贾母是分配给宝玉的丫鬟,和他做了一次。一个丫鬟也觉得让男主“试试”无害的东西,可见在古人眼里,和丫鬟发生关系确实不算什么。

事实上,男主人和丫鬟之间不能随便发生关系,至少官员会受到限制。例如,如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历史系教授姚平所著的《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中所述,在比较开放的唐朝,男主人与女奴发生性关系是非常正常的现象,甚至有很多官员与女奴一起值班。但是《唐会要》有这样的记录。“4年2月,刑部演奏:代理公司职场,从师叔职务自谋到奴婢。胶合板管一职,只有一年。”

看来这风流也有代价。

丫鬟的出现拓宽了我国古代男人满足性欲的渠道。但是像祝捷一样,不是所有男人都有资格养丫鬟。明万年来,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普通人养丫鬟的情况日益增多,世风日下,御史奥西重申了礼法“老百姓家养不起奴婢”。(威廉莎士比亚,平民的家,奴婢、奴婢、奴婢、奴婢、奴婢、奴婢、奴婢)

古代老百姓不配得到妾,不配养丫鬟,所以找个爱人发展稳定的性关系就行了吧?

不行。

古代没有“炮友”这个流行语,但这种寻找爱人的现象始终存在。

在唐朝,“包

二奶”又有另一种叫法,“置别宅妇”,这“别宅妇”自然就是情人了。在唐朝,当男人的“别宅妇”不算嫁人,所以每个“别宅妇”都是法律上的未婚女子,就算给男人诞下子嗣,也改变不了自己的身份。

在当时,“别宅妇”的地位与蓄养的妓女差不多,一般男人在外地办公,无法与妻妾相聚,所以才会“包二奶”。还有一种情况,是原本的妻妾不允许男主人再纳妾,男主人只能将新女人安排在外,让她当“别宅妇”。

《朝野佥载》中有这样的故事,兵部尚书任瑰办事得力,唐太宗赏给他两名宫女,都有倾国倾城之貌。谁知,任瑰的老婆是个醋坛子,她见家中来了两个“不速之客”,立即撒泼对二女又撕又打,把两个漂亮女人的头发都扯秃了。太宗听说这件事后大为震怒,这还了得?当即命人送任夫人一壶毒酒,并转达道:“这酒是毒酒,饮之即死。如果任夫人同意任瑰纳妾,以后不嫉妒,就没必要喝这壶酒;如果嫉妒,那就把酒喝光吧。”

任夫人拿起酒壶,一饮而尽,然后醉倒在床上。当然,李世民怎会真的杀掉任夫人呢?他只是想吓吓这个女人,逼他就范罢了,谁知任夫人性情刚烈,竟不惧死。见任夫人如此这般,李世民也没了办法,他只能对任瑰说:“你老婆这个性子,就连朕看了都觉得害怕,你好自为之吧。”任瑰没了办法,只能掏钱给两个宫女买了一处“别宅”,将她们养在里面。

看样子,在古代找情人还得买房子,这笔开销想必也不是大部分男同胞能负担得起的。既然“别宅妇”也不是一般男子能置办得起的,那嫖娼总算一种满足性欲的途径了吧?诚然,对于古代男人来说,嫖娼是一种寻欢作乐的最佳途径。不过,有这份贼心,还得有贼胆,古代的妒妇绝不在少数,想要光临风月场所,还得考虑到家中的悍妻。就算摆平了老婆,嫖娼的支出也不是普通人能够负担得起的。

要知道,过去的生产力不高,物质贫乏,普通老百姓连吃饭穿衣都成问题,哪有闲钱去找女人?虽然,历朝历代都没有法律规定,庶人不得逛窑子。但是,古代的经济水平却给庶人群体设下了无形的消费权限。纵观历朝历代的风月场所,哪个不是专门服务于成功男士的?那么,达官显贵,是否能自由出入青楼,随心所欲呢?

但从史料上来看,有些朝代的确没有要求,在一些朝代却是不行的。以汉唐来举例,官员出入风月场所,或打着交际应酬的幌子逛窑子,都是不受限制的。不过到了宋、元两朝,朝廷却有明文规定,那就是官员禁止嫖妓,妓家亦不能为官员提供服务,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查封。

看完了这些,大伙总该知道古代男人究竟能享受到怎样的“艳福”了吧?说白了,在古代自由开放的性生活,只是极少数男性的特权。至于劳苦大众,只能眼巴巴地瞅着罢了。

参考资料:

【《礼记》、《唐会要》、《元史》、《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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