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达州
发生了意外事件
一名妇女从事卖淫时
自己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引起的顾客
造成心源性猝死
慌忙之中,这个女人找来了帮手
把尸体扔在垃圾车旁边
最终
三人以侮辱尸体的嫌疑被提起公诉
”。
最近,中国检察网公布了对该事件的起诉书。
起诉书显示——。
被告潘某某,女,1961年出生。被告人是某某,男,1966年出生。被告吴某,男,1945年出生。
经法律审查发现,2021年7月14日上午7时左右,被告人潘某在达州市大川区那家出租屋卖淫时,王某独自去那里卖淫。(大卫亚设)。
当潘某某与王某某发生交易时,王某某因自己的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发生心源性猝死。范某怕向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立即打电话给被告人某某、吴某某,给王某某的尸体套上裤子后,被告人潘某某和某某经过商议,决定将王某某的尸体扔出去。
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范某某和被告人一起从床上向门外提起王某某的尸体,在门槛上抬不起来的时候,范某某让被告人同时牵着手。三个人一起拿着王某某的尸体,扔在门外街道上的垃圾车旁边,随后三名被告离开了。
王某的尸体被扔出去后,该尸体穿着长裤没有皮带的长裤,裤腰带没有系好,尸体的小腹和下面内裤露出来,平躺在地上,雨水淋湿。
凌晨2点左右冒着雨找到王某的亲属,发现王某的尸体,喊救命,街道两边的居民围了起来。
审判还再次证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尸体检验鉴定结果显示,死者王某的死因符合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引起的心源性猝死。
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潘某某、达州市公安局多川区分局石桥派出所电话通知案,如实陈述了主要犯罪。2021年7月16日,被告人吴茂庆、达州市公安局大川区分局石桥派出所电话通知案如实陈述了主要犯罪。
达州大川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潘某某、张某某、吴某某违反公序良俗,私自处置他人衣着不端的尸体,遗弃在公共场所,侵犯他人尸体的尊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潘某和毛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罪魁祸首。被告人吴某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他是共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某、张某某、吴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后,如实陈述主要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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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彭派新闻、新闻室
编辑:李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