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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到底是什么】从“枫桥经验”看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密码”

钱塘江水流湍急,见证了无数重要时刻。

55年前,在齐青枫桥,普通的江南村庄,基层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岁月沧桑,这一来源于乡村的治理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从之江两岸走向全国各地,成为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

在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之际,日前,一场全国政法系统高规格纪念大会在经验发源地绍兴召开。

大会发言、经验交流,不同领域、不同视角,承载起共同的使命——为基层社会治理探寻发展之道,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寻找力量源泉。

11月12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浙江绍兴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会议并讲话。 摄影 郝帆

坚守一颗初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枫桥经验”一路走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其永恒的生命线。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与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开展“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这是维护民利的努力;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司法公开透明,让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广大参与者,这是汇聚民力的努力;

搭建集智能咨询、语音识别、机器人应用和无障碍浏览为一体的网络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这是赢得民心的努力。

“枫桥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基层社会治理才能汲取到群众给予的强大力量,才能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枫桥经验”,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为饱满的精神实质。

——要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打击整治行动,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要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推动司法活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健全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努力使社会治理过程群众参与、成果群众获得、成效群众评判。

社会治理犹如一棵大树,只有根植于人民群众,才能郁郁葱葱、生机无限。

坚定一个方式——法治保障,增强定力

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

从浙江法院的“分调裁”机制,到福建法院的“互联网+联片调解法”,再到上海覆盖金融全行业的系统性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各地的“枫桥经验”新亮点无不包含着法治元素。法治为矛盾纠纷处理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新时代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也赋予了“枫桥经验”法治新内涵——

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把群众路线和法治方式结合起来,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治;

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和群体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发挥好法治在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中的重要作用;

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智能化是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鲜明标志。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现代科技,赋予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的动能。从“乡村”到“网上”,“枫桥经验”上演着精彩的升级版。

深度拥抱互联网,让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更加扎实有力——

杭州互联网法院实现了“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推动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宁波移动微法院让“手机上打官司”成为现实,青田法院建立涉侨纠纷在线调解新模式,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效能拓展到异国他乡;

北京法院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证据智能审查、自动校验、及时对程序违法、证据瑕疵进行智能提示,以有效的倒逼机制规范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对司法改革的促进作用。

“要树立大机遇意识、大战略眼光。”会议要求,加快推动“枫桥经验”与现代科技深入融合,打造具有中国气派、引领世界潮流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不难想象,注入了法治精神和科技元素的“枫桥经验”,将会焕发出怎样的活力与风采。

坚持一个模式——源头治理,防范在先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是半个世纪以来“枫桥经验”得以不断传承的精髓。而今天,这条最宝贵的经验依旧在被实践运用着。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不遇之大变局,给我国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新挑战。人民需要的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深刻转型、科学技术的深刻革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给社会治理带来新课题。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等特点,传统的解纷模式面临新挑战。

如何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实践。

群众在社区就能通过平台获得法律咨询、接受调解服务、申请司法确认,最大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全省法院今年以来民事案件新收增幅同比下降11.3%。这是四川法院主导建立的“诉源治理”线上平台。

打通诉讼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构筑一张覆盖全市的庞大解纷网,为当事人提供灵活多样、便捷有效、富有人性关怀的纠纷解决途径。这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安徽马鞍山模式。

推进“无讼无访村”建设,参与当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基层治理提供精准有力的法治保障,这是建立矛盾分层过滤解决机制的浙江实践。

预判风险所在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把握风险走向是谋求战略主动的关键。

——要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建设覆盖城乡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从源头上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这是来自会场的声音,更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深刻启示。

“当今世界,中国创造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的两个奇迹,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充分反映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回顾55年特别是15年来发展历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表示,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平安中国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共建共享改革成果”……会场外,红色醒目的标语随处可见,同流光溢彩的街灯一起,装扮着城市的夜空。

不远处,钱江潮涌,奔流向前。

记者: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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