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章(WHO)称,出轨的证据只是配偶不忠的证据,没有证据证明配偶与他人同居,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感情破裂,不能用作起诉离婚的理由,也不能用作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对此,北京德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协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安祥律师表示,这篇文章表达不太严格。严格来说,配偶与他人同居是严重的出轨行为,是法定离婚条件和损害赔偿条件,但光是一般出轨行为并不意味着不能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一定驳回离婚请求,而是要结合案件综合判断感情是否达到破裂的程度。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感情已经破裂,仲裁无效,就应该准予离婚。“安祥认为,这篇文章只是观点性的文章,超越了民法典和司法解释,不能成为审判的依据。
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相关条文来看,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达成离婚协议书,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是对协议离婚的限制。
“不能要求离婚”和“没有离婚判决”完全不是概念。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诉讼权的体现,法院是否认为满足离婚的条件,是离婚权的体现。
比喻的话相当于挂号诊疗。前者是指是否有等待登记的资格,后者是指挂号诊疗后能否治病。
当然,有些人以“出轨”为由,如果不能让法院判决离婚,即使说“有资格提出离婚诉讼”,似乎也没有多大意义。
其实不是这样。
另一方面,如果一方有“出轨”的情况,法院完全有可能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如果存在“感情已经破裂,仲裁无效”的情况,就应该准予离婚,一方的“出轨”是法院认定“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之一。
《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审理离婚案件,进行仲裁。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仲裁无效,就要准予离婚。
“感情已经破裂,仲裁无效”是法院对离婚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确实有些抽象,所以法律也明确了四种“直接判定情况”。
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
家庭暴力或虐待,放弃家庭成员;
赌博、吸毒和其他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多了。
有趣的是,如果夫妻之间存在上述情况之一,法院会自动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如果仲裁无效,就会直接判定。
但是即使没有这种情况,也有点困难,但法院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判断“感情已经破裂”。
打个比方,这四种情况是“不治之症”,一旦确诊,就一定会死。但这并不意味着如果不患上这四种不治之症,就不会诊断出其他问题。
总之,“出轨”不是“和别人同居”这种离婚的法律条件,所以只有“出轨”的时候不能离婚的主张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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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高等法,观察者网
书篇: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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