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遇见情人节的时候#
以前每次读到“恋人终于成为家人”的话,都会为未婚青年默默祈祷。希望永远爱你,而不是牵手。
有时候,看到那些青春烂漫的少男少女们携手并肩彼此深情对视,除了羡慕还是羡慕,因为这个人生的青春期,已经离自己远去了。
去年夏天,遇到了一个来自日照的山东男子,他40多岁,满口爽朗语气,满身义气奋发。可在谈到自己的爱人时,依然用“我对象”如何如何。不仅如此,他还问我:你对象做什么工作?
这时,我感到自己似乎又回到从前那个青春懵懂的年代,而且从内心深处又翻起了一股热流:那时的我多么早日盼望携自己的恋人进入婚姻生活啊!
在我的观念里,情人应该是恋人、是对象、是女朋友,“情人”是非常纯净和圣洁的字眼,它不能被背叛,更不能被亵渎;它是爱情的基础,也是生活的精华。它会给人以美好的向往,让人对生活充满企及和渴望。
我还这样认为:当男女结为夫妻之后,情人就变成了爱人。因为,结婚证是情人成为爱人的证明,它是人的不同阶段的重要标志。此时,彼此之间就不能再使用“情人”这个词了。
可是,在昨天下午,我遇到了一件冲击心灵的事情。有个花店的老板看到我和妻子在路上行走,就高声呼唤我说:叔叔,给阿姨送束鲜花吧!明天是情人节了,祝你们的爱情甜甜蜜蜜、长长久久。
看着身边的妻子,我问道:我给你送一束鲜花吧?妻子不屑地说:少来这套,你还不如在我下班的时候,给我端了一杯茶水。这束花一定很贵,够咱们一个星期的生活费了。
看我笑着摆摆手,老板又继续说:男人嘛,要学会制造点浪漫的气氛,鲜花的寓意女人最懂。
我这个大男人竟然被一个小老板说得无言以对了。妻子拽着我说快走,这是人家的推销术,你也信啊!老夫老妻的还过什么情人节,那是年轻人的节日。
妻子这样说也是有原因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情人”一词被蒙上了不洁的阴影。她非常鄙视那些“家外有家”的出轨者,她更愤恨那些“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的不知廉耻却对反而炫耀自己的人。
她对网传的不满,其实也是对我的暗示:如果你有了“情人”就小心一点!可以看出,“情人”一词在她的眼里已经变成了贬义词。
从网络可以看出,对“情人”予以排斥的人也有不少,其中多数是已婚女士。那些“小三”“小四”们不就是打着“情人”旗号破坏着别人的家庭吗?对这样的“情人”除了鄙视还有什么其他更贴切的描述吗?好端端的一个词却无辜地被人们蒙上了“可耻”的面纱,真的冤死了。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情人”呢?我觉得还是理性一点的好,不必对“情人”视为毒蛇猛兽,也不要让“情人”冲昏了大家的头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希望“怀春”的人们都在的心里永远珍藏着自己“情人”。忠诚自己的爱人,坚守自己的爱情。愿相亲相爱的人都与自己的爱人白头偕老,相伴终生。这才是咱们中国人眼里不可玷污的爱情,也是最令人羡慕的“情人”。
我这样理解“情人”,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认同呢?
今天是情人节,但我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天天都是自己的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