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在商周国王统治期间发生了政治危机,西部崛起的州在周武王的领导下砍伐军队,得到了各地许多部落的支持。
在牧野(今河南淇县南)一战中,周击败商王朝的军队主力,占领朝哥(今河南淇县),商王朝灭亡。新兴的商王朝以崭新的政治风格实行统治,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使他们成为各领一方的诸侯,周的文化形式也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召公之子受封于燕,成为深入东北最远的一支姬姓贵族。周公长子伯禽代表周公本人受封于鲁,在姬姓贵族封国中位居最东。诸侯在分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三字经》写道:“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这里强调的就是周的政治文化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后来,周成王在周公的辅佐下粉碎了商朝旧贵族的叛乱。亲州的商朝旧贵族微子被指令继承商的祖宗祭祀体系,封于宋地(今河南商丘一带)
西周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随着实力的变化,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从而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宗法制是西周政治的典型特征,宗法制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周天子以嫡长子继承最高执政权力,为天下的大宗。其余诸子分封于诸侯。诸侯国对于周王室处于附属地位,诸侯对于天子为小宗,在本国则为大宗,其地位由嫡长子继承。诸侯的其余诸子分封为卿大夫,他们对诸侯为小宗,在本家为大宗,其地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从卿大夫到士,也形成同样的大宗与小宗的关系。于是,由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关系决定的等级。
宗法制在此后的长时间里,在广大范围内对中国社会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直至今日,其内涵仍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观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