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已婚:为了对继母尽孝,结下百年良缘,让我们看看胡适如何演绎奇异的爱情。
民国最奇异的爱情:申请年胡适为什么要娶小发媳来演传说中的爱情?
个性主义高涨的五四时代,当很多人纷纷进行家庭革命,摆脱封建婚姻的束缚时,中西,曾经著名的新文化运动的主张,北京大学年轻教授——何施博士,娶了他一岁的乡下青涩女子,这不得不成为很多人关注的怪事。几十年来,人们一直在谈论它,探索它,把它当作一个谜,试图找出其中的谜。
胡适一生中受影响最大的人,最爱的人比他母亲更深。是爱,是爱。
1889年,17岁的丰顺弟弟和比她大32岁的胡田结婚,刚过门就成为了6个孩子的继母。长女7岁,出嫁后成为母亲,长子2岁,结婚第三天儿媳进门。胡田4岁时死于客死他乡,23岁以下的丰顺弟弟成为寡妇,此后又活了23年。23年漫长痛苦的寡妇生活,其“困难”不是外人可以比喻的人。她居然活下来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孤独名言)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因为她唯一的亲骨肉,为了胡适,她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
胡适开始读书。为了赢得老师的好感,其他人一年只给两块银子的学费,丰顺弟弟第一年发了6元,之后每年都在增加,最后一年加了12元。胡适在家乡受了九年教育,九年如一日,每天风顺弟弟一大早叫醒胡适,给他穿衣服,天一亮就催他去教学楼自习。为了儿子的未来和未来,她忍受寡妇的孤独和苦难,下定决心,把他送到上海学习,然后把他送到大洋彼岸的美国。
胡适美国7年,家境越来越穷困,一个亲人去世,混着空瓶的冯顺迪,抵押首饰生活的地步,还把别人便宜到80元的《图书集成》为儿子买回来,她生病差点去世,还写信叮嘱别人安心读书,注意家务。(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语言)为了母亲,为了这母爱,还有什么不能忍受,不能牺牲的吗?所以,胡适有点通情达理的时候,在13岁的时候,承认了妈妈主持的婚事。(大卫亚设)。
之后,随着眼界的开阔,阅历的扩大,新思想的冲击越来越大,胡适对自己的婚姻有了一些想法和不满,但对母亲一点也不露,一点也不能抱怨。(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生活》)当母亲有点怀疑的时候,胡适不得不写信解释。1915年5月19日,胡适在家中写道:“儿子的婚事,毫无怨言,知道我母亲为孩子结婚,已经竭尽全力为孩子谋求幸福家庭的幸福。”如果心还怀着怨恨的心,那就真的成了无知、不懂人心、不分好坏的妄人。“胡适当然是一个人人气、人情和好坏不分的人。他深知母亲的苦难和对他的爱。十多年来,他没有报答母亲。唯一的安慰是未婚妻姜东洙总是能和他妈妈在一起。
所以他不得不收起心来,像别人一样关门,饿死了爱情生。后来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说。“我为这桩婚事都是为我母亲做的,从来没有棘手和尴尬过。(否则,我决不会结婚。这件事可以一步到位,但外人的话不够。)现在都是已婚男人,我正努力讨鲍妈妈的欢心。为了讨伯母的欢心,新婚之初,他写了几首小诗,极力表达闺房的快乐。
如果胡适的婚姻完全是为了成为孝子,报答母亲的爱,那就不是谜的全部。作为新旧交替的寡头时代人物,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成为胡适婚姻的思想基础。
早在上海读书时,胡适就在《竞业旬报》发表文章《婚姻篇》,主张子女的婚事应由父母决定。这时他第三次读了《茶花女》,在书中批评了:“家庭教育不应该这样做。”主人公阿孟的自由恋爱认为:“因故终身放弃事业不顾的,这个罪阿孟不能辞职。”我认为,作为自己反对自由婚姻的依据,不能用宝贵的精神时间抛弃在爱情上。(威廉莎士比亚,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婚姻)
a4a9db882f0ed7071b4f5?from=article.detail&_iz=&index=4" width="640" height="274"/>在胡适的《留学日记》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胡适对传统婚姻的称赞与认同。
1914年1月4日,胡适在日记中写道:“忽念吾国女子所处地位,实高于西方女子。吾国之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男子生而为之室,女子生而为之家。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于社会交际中,仆仆焉自求其耦,所以重女子之人格也。西方则不然,女子长成则以求耦为事,父母乃令习音乐,娴舞蹈,然后令出而与男子周旋。其能取悦于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耦。其木强朴讷,或不甘自导以媚人者,乃终生不字为老女。是故,堕女子之人格,驱之使自献其身以钓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
在这里,胡适猛烈的抨击了西方的自由婚恋,把中国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称誉为“重女子之人格”,并认为中国女子地位高于西方女子。在今天看来,这种观点无疑十分荒谬,但在当时,却多多少少折射了胡适的婚恋观。
生活在美国,耳濡目染的是一种迥然异趣的婚姻制度。在一次中国婚制的演说中,胡适除了重申中国的旧婚制能够尊重女子的人格外,还把中西婚恋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 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份所造的(Dudy一made 。”并认为中国的青年男女在“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男子对其未婚妻,亦然。
及结婚时,夫妻皆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份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这种比较,揭示了中国旧婚姻由名分而生爱情的一些现象, 在胡适那里,也似乎得到了证明。在《病中得冬秀》一诗中,他写道:
“病中得她书,
不满八行纸,
全无要紧话,
颇使我欢喜,
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
我总常念她,
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
分定长相亲,
由分生情意,
所以非路……
看样子,胡适对于江冬秀,还确实因名分而生出爱情来了呢!
胡适和江冬秀,一个学富五车,一个连情书也写不通顺,怎么能结成伴侣呢?在与同住的法学助教卜葛特先生的一次谈话中, 胡适认为:“……若以‘智识平等’为求耦之准则,则吾人终生鳏居无疑矣。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之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情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识一方面也。”既然不把智识平等作为择偶的标准,同时又认为书中纸上的学问,不过是百行之一端,女子不能读书识字,未必是一个大缺陷,那么,胡适与江冬秀之间的障碍就消除了。于是他便在书信中不断督促冬秀读书、放足,并为她的一丝进步而欢喜的同时,开始描绘他们“伉俪兼师友”的美妙前景了。“……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真可谓夫妻恩爱,其乐陶陶。
当然,在个性主义的冲击下,胡适对自己的婚姻也曾经迷惘、动摇过,上述支撑他的婚姻的思想武器多少含有无奈和勉强的意蕴,胡适也曾经试图追求自己真正的爱情,如和美国女郎、大学教授的女儿韦莲司的一段恋情,和陈衡哲女士的亲密交往,就是一种小心的尝试。但是,由于对传统婚姻观念的认同,使得他幻想着由名分而生的爱情,憧憬着“伉俪而兼师友”的婚姻;更出于对于母亲的报恩情结,使得他终于不忍拂了爱之者之意,在幻想中屈从了他的母亲,缔结了他的百年良缘,成就了民国婚姻史上的一大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