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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倒叙】写作课:短篇小说如何过渡和使用倒叙

在短篇小说的写作中,初学者的一些缺点是转换太唐突或另一个极端,转换不断,没有修饰。

这两种毛病都可以用一些方法来避免。让我们看看:

1.写作时,有时只要用格式就能有效地点出过渡。分段落时留出比平常多一倍的空间就行。

2.再则,用一些套语也能点出过渡。

某些套语在过渡时几乎不可能避开,而且也不必要避开。“第二天……,”“一个月过去了………‘冬天来到了山谷……”这类套语如果用得得当,堪称无价之宝。

3.然而,为了避免过渡唐突,就得先给读者一个过渡的暗示。读者自己对时间跳跃的预感有助于越过这个间隔。

没能使读者预感到故事在时间上的突然中断,作品便可能归于失败。过渡不当,读者没能先有个预感,那会过于突然地把他从梦的世界里惊醒。举个例子来说:

珍妮让海伦在她的公寓前下了车,自己径直开回家去。

第二天她们在比尔特摩饭店见面吃午饭时,珍妮注意到海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

读者一会儿同珍妮和海伦一起坐在汽车里,一会儿又同她俩在一家旅馆的餐厅里吃午饭。像这种处理不当的过渡足以使不少读者意兴索然,使许多编辑无心再读。这种错误如何避免呢?

4.利用对话让读者对过渡有所预感。

珍妮把她的汽车停在海伦住的公寓前边。(“别忘了,咱们约好了明天中午在比尔特摩饭店吃饭,”在开车回去前她提醒海伦说。

第二天她们见面吃午饭时,珍妮不由得注意到海伦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当领班陪着小心把她们领过旅馆那雪白的餐厅时,海伦双眉紧锁。

再看这个引自萨姆塞特·毛姆的《上校夫人》的例子:

“我料想宴会一定非常没意思,可他们看来是非办不可。而且后天,把我的书拿走的那位美国出版商要在克列里治饭店举行鸡尾酒会。你如果不介意,我想请你也来。”

“听那样子一定乏味透顶。但你真要我来,我会来的。”

“你可真好。”

乔治·佩里格林叫鸡尾酒会弄得眼花缭乱……

5.利用叙述让读者对过渡有所预感。

下面具体说明这个方法,还是用我们的朋友珍妮和海伦为例:

珍妮把车停在海伦住的公寓前面,她提醒了海伦第二天她们相约在比尔特摩饭店吃午饭的事,然后驱车回家。

6.在给读者过渡的暗示时,也要让他预见到下一个场面的场景。

场面的变换不只是在时间,还在地点。上面那些例子,无不提及下一个场面的地点,而且,作者通过提供描绘性的细节,暗示了情节移向的新地点,在一定程度上使过渡显得更微妙婉转:

“咱们明儿要去吗?真的要去看马戏吗?”彼得问道,眼睛睁得像两枚银币。

“是的,”他爸爸答道,弯下腰慈爱地把一只手放在他闪闪发亮的褐色头发上轻轻地拍着。

灯光闪烁。号角齐鸣。马儿绕着圈子跑。头上宛如一大片新的天空,高空杂技演员若无其事地抓着那些细钢丝。

彼得一声不响地坐着。

假如目的在于捕捉孩子心中一种激动的情绪,那么如此过渡便能维持这种情绪,暗示孩子自己对这个事件的预感——说不定晚上睡觉还做梦看马戏来着——如果谁觉得这个过渡有一点点唐突的话,也可以因为这些暗示而得到补偿。

再举例说明过渡不当,以下这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取自一篇出自学生之手的小说:

福兰克·史密斯叫他的秘书给他预订一张十一点去华盛顿的飞机票,并打电报告诉戴维斯参议员说他这就来。当他坐着出租汽车从办公室回自己的公寓时,心里思忖着不知参议员找他有什么事。把过夜的东西装到一个包包里后;他坐上出租汽车去机场。一飞到华盛顿机场,他便坐出租汽车去参议院办公大厦。参议员的秘书告诉他,参议员正等着呢,要他马上就进去。

“我很感谢你马上就来,”握手时参议员说。

这位学生如此绕着弯儿过渡,理由是他希望加强悬念。但罗列的细节毫不相关,怎么可能有悬念可言?读者感兴趣的只是参议员戴维斯找福兰克·史密斯有什么事,作者越快让福兰克进参议员的办公室越好。运用对话可以使这个过渡显得简练,效果更佳:

福兰克·史密斯揿了揿桌上的唤人按钮。“琼斯小姐,给我预订一张十一点去华盛顿的飞机票,拍个电报给戴维斯参议员,说我最迟在一点到他办公室。”

“我很感谢你马上就来,”福兰克走进戴维斯参议员的办公室时,他说。

运用叙述,过渡可以更简短:

福兰克·史密斯要他的秘书给他订一张十一点飞华盛顿的机票,并打电报告诉戴维斯参议员说他一点到。

“我很感谢你马上就来,”福兰克走进戴维斯参议员的办公室时,他说。

学生们常常热衷于用一些现在已不算新奇但仍属试验而非传统的手法。我们先前已经谈论了意识流的技巧,对于写作者来说,这个技巧的价值因为出了詹姆斯·乔伊斯和维吉尼亚·伍尔夫,怎么认识都不为过。采用这种写作手法,词语的组合联结作用巨大,人物内心深处的许多经验麇集笔端,常常显得怪诞离奇,或者至少是想入非非,这些取代了外在的因果关系、合乎语法的句子结构、时间界限,以及其他我们通常用来分离或聚合经验的逻辑手段。意识流的实际效果在于打破所有我们一般认为我们的思想采用的模式,并代之以其他一些模式——假如,说实在的,可以称之为模式的话——一些每个人内心中极为秘密、极为主观的模式。在这种技巧之下,一些写作的要义萎蔫了,其中之一就是过渡的逻辑本质——因为逻辑同由于特别秘密的含意而引起的意念、意象、音响、节奏的跳动、飞跃以及突然转换毫无关系。当然,反对增加写作者可资采用的手法是枉费心机,但我们认为提出这个警告还是明智的:作者在技巧上的进步将取决于他本人的成长,而不是靠试验一些会在整个文学领域内改变形式和结构的变革。因此,正如我们在前面讨论大师作品时指出的那样,初期的作品往往显得粗陋、缺少润饰,大多数为模仿之作,而独步文坛的作品则出自写作的实践——取决于作者的天赋和能力。属意文字的清楚、明白、简朴,对初学写作者当然不会有什么害处;他甚至可能发现,就是这个目的,也要比当初料想的更难达到呢。

【过渡的五种手法】

有五种过渡手法,我觉得挺有用。所有这些手法的根据是一条明确的原则:既然作者在时间、空间和情节上任意跳跃,那就必须备下某些东西使跳跃之间藕断丝连。

譬如;假设我们计划一篇小说,决定在第一个场面结束时主人公要走进自己的公寓,发现他兄弟被人杀害,尸首就躺在那里。我们还决定下一个场面要围绕着主人公受到凶杀侦缉队的侦探们的盘问来展开。显而易见,第一个场面的结束是主人公打电话给警察局。有一阵子我本来可能会用两百个词才能从打电话转到实际盘问。现在我用这五种手法中的一种来过渡。

这五种中的第一种,是情感。在下面这段例子中场面的结尾处显示了一种情感,而这种情感又用来引导一个新场面。在所写的情境中,这种情感可能为震惊,或者悲痛。第一个场面的结束和新场面的开始可以这样衔接:

他像在做一场恶梦似的,走过去拨了警察局的电话号码,在告诉他们地址和发生的事后,他觉得一阵阵眩晕,头脑都麻木了。

这麻木的感觉在警长冲着他提出第一个问题时还没有消失。这已是十分钟后的事了。

一个物件也可以像一种情感那样轻而易举地从一场面带到下一个场面。在我们举的例子中,可供选择的有尸首本身,凶器,甚至像电话这样不足挂齿、司空见惯的东西。写出来可能是这样:

“在我的公寓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他告诉值班警官,双手直发抖,抓着电话听筒贴在耳朵上。

似乎他刚把听筒放回去,警察就到了,一个个问题直向他戳过来。

这两种过渡都给人一种节奏急迫、情节紧凑的感觉。虽然在你看来,也许会显得异常浅显,异常粗糙,但是一旦放在一篇故事之中,就不会觉得这样了,可节奏感依旧。

以天气作过渡对节奏的作用不那么大,但是在适宜的时候,倒确实是渲染气氛的一个机会。天气类的过渡可以像这样写:

他拨了警察局的号码,值班警官一接电话,他急忙开口就说,生怕待会儿讲不下去:“我公寓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他又补充了一些细节,说了自己的地址。这时,他听得见屋外雨声哗哗,犹如一片单调的鼓声。

在警察大步踏进门来时,外头的雨还在下,带进来的雨水在地毯上留下了大点大点的水渍。他们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

以人名过渡特别可以用于变换视点。我不是劝大家变换视点,但在有些时候改换视点则是可取的。以人名过渡,结合视点的转换,可以这么写:

警察局马上接了电话,初步问几个问题后,就把电话转到凶杀案侦缉队。他急急忙忙地说:“我公寓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哈得根警长,你能不能马上来?”

哈利根警长穿着棕色的套服,瘦瘦的,样子像只老鹰。他盯着尸体看了一会儿,然后把目光转回那个报案者,就像他一贯的做法那样沉吟着,琢磨着案情到底会把他引向何方。

我这五种手法的最后一种,也是运用最广的一种,是时间。时间的过渡说到底就是一个短短的词语,告诉读者两个场面之间相隔有多久。因此,不管打电话这件事怎么处理,第二个场面可以这样开始:

他打完电话还不到十五分钟,警察就在按他公寓的门铃了。

假如你要异想天开,当然这完全没有必要,你可以找一些有趣的办法来度量时间。考虑一下如此写来会有什么弦外之音:

不歇气连抽十五支香烟的功夫之后,警察就在按他公寓的门铃了。

场面之间的用词要悭吝,用这五种手法,而不要洋洋二三百言的说空话。省下来的词语,时候一到,就能派上用场。当人的心在激情和恐惧之间挣扎时,其高度和深度就可以用这些词语来揭示。

惜墨如金,这样你就能攒下许多词语,源源不断地供你支付使用。

【如何在小说中运用倒叙】

倒叙这种必不可少的手法能使人物具有某种用其他方法达不到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对几年前(就此而言,甚至是昨天)一个经历的描述,你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今天的他是怎样一种人——他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反应,而不论你为他安排的情境是什么。

倒叙一词的意思本身就包含了在时间上从现在转到另外的一点;假如用得见功夫,同样可以使任何小说具有很重要的直接感。一旦你把读者带进一个倒叙的场面,总希望他能被深深吸引住,以致于要等你把他轻轻地召回到现在的情节中,他才记起刚才读的是倒叙。

比方你在写一篇父与子的小说。那孩子刚对父亲(主人公)说,他退学应征当兵去了。父亲认为孩子太鲁莽,于是勃然大怒。他们可能在这样一个场面中直接交锋:

“你说你这样做能证明你的什么?”马丁(父亲)怒冲冲地骂道。“你难道不知道这是在跟战争打交道吗?——战争,就是死亡和痛苦!死亡,你这蠢货!你会死在那荒野地里的……!”

杰拉米站得更挺了。“我知道,爸爸,”他说着突起下巴,好像要挡开打过来的一击似的。“我做的事我懂得。”

这么一张年轻的脸,马丁心想。这张脸,还有这种急着长大,长成一个男子汉的庄严的决心,都包含着一种东西,熟悉得使他心里发痛……他记起了另外一个时候,另外一场战争。他自己的父亲送他到火车站。突然间父亲变得如此亲切,这叫马丁受不了了,只好把脸别开。

“我说,孩子,你要小心,”他父亲老是说着。“你只要小心照顾好自己……”

他真恨不得扑进父亲的怀里,告诉他自己心里其实有多怕——就像他小时候那样扑进父亲的怀抱。但就在这时,列车员喊道:“上车了——”,于是马丁挺起胸膛,脸上露出了战士的微笑。

“您自个儿要多保重,爹,”他说,因为他毕竟不是个小孩子了。列车开动前他们又一次握了握手……。

“爸爸?”杰拉米的声音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拉回到孩子面前。他是这么年轻,又这么老成,就像当年的自己。

在这个信手拈来的例子中,几样东西全都在:由于回想起自己一件同眼前发生的事相似的经历,马丁现在对儿子的看法就变得不那么偏颇了,因此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杰拉米。更重要的是给了读者一个机会,让他看到马丁在生活的另一个时期中那个与他现在担任的角色不同的形象(深度和广度)。读者看到,他儿子即将经受的一切,马丁自己已经经受过了,而马丁的反应——愤怒、害怕、疼爱——也就更可以理解了。

什么时候倒叙,并无规定。在一篇小说中,开头、中间、结局,任何地方都可以用倒叙;有些小说,甚至第一句就开始倒叙:

早在我七岁那年起,有九个年头了,托利斯特查一直是我们家庭的一部分。

这是发表在杂志《美国女郎》上的《托利斯特查,我的朋友》的开篇第一句,它是我的一篇小说中的一块跳板,这篇小说有很大一部分是用倒叙写的。虽然主人公,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子,是以现在这一更高的立足点来讲述故事的,但大部分说的还是孩提时的往事。以下这段承着上面引的那句开场白而来:

那天,大姐彻丽尔和隔壁的多尼让我跟他们到“失畜待领栏”。这一天我永生难忘。多尼的狗佐佐一个月内已经第二次被抓狗员斯库艾尔斯先生逮住了。“现在,听着,年轻人,”斯库艾尔斯先生吼道……

倒叙的诀窍在于对人物的过去要能进得去出得来,而又不破坏你尽力要维持的连贯性或基调。你想要用比较少的篇幅尽可能多地提供关于人物的情况,那倒叙的技巧就要求用得相当精妙。而这里,时态的处理就颇具匠心:我说“那天,大姐彻丽尔……”和“……多尼的狗佐佐已经被……”因为这时我要点出描述的事件发生在一段时间以前。但这点一向读者交待清楚,我就要他尽快把它忘了——要他身心进入情节,只当这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直接感)。因此,当斯库艾尔斯先生说话时,对话又用了现在时:“现在,听着,年轻人……要是你还让狗在街上乱跑,不规规矩矩用皮带拴起来,”等等,情节就从这儿展开了。倒叙的篇幅,长短之间,可以从一两行的记忆一闪念直至包含了一个主要情节的高度戏剧化的一件事。要说在一篇小说中制造紧张气氛,倒叙可算是有其独到之处。我们当中对这样的长篇小说觉得熟悉的人不知有多少:它们刚把我们带到危机的边缘,蓦地又把我们拉到前一年、前一个月或前一个星期中去。(J·P·马孔德就因为这种吊读者胃口的功夫而名噪一时——或声名狼藉!)

但是,长篇小说中有的是篇幅让你去发掘往事,而短篇小说中倒叙过多就倒胃口了。(我们当中不知有多少人为了知道故事本身的情节而跳过一个个倒叙的场面?!)假如篇幅限在二十页或更少,那作者在倒叙往事以衬托今事时就更应该百般挑拣了。他必须懂得,什么时候需要来一下倒叙;这就要求他自觉地认识到他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而且对小说的节奏要有本能的感受。那么,倒叙就应该同情节浑然一体。要使倒叙自然融汇于小说的篇章结构之中,它就必须同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有一定的相关性——有一个情感的连接。

假如你写的是一个人物在同一伙强盗搏斗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而你又想让我们对这个人物了解得更多的话(这是你运用倒叙的首要原因),不要追述到他父母亲如何认识、结婚、生孩子(他!),也不要说他父亲怎么破了产,他们被迫搬到贫民区同那些生来贫贱的人为伍。一开始马上写出同他眼前的遭遇对得上的事情——比如他小时候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怎么被一伙坏学生欺负:

他跑,可是两腿迈不动,跟以前那次一样。心脏像那时一样怦怦直跳,人也像那时一样害怕;但那一天是无路可跑。巴奇·赫伯斯和汤米·布莱恩跟着他从学校一直跑到家。

从这里,你可以继续讲述他的童年,直到你觉得要表达你的意思所必需的材料都交待清楚了为止。然而,你的意思一表达清楚,你就要掉转笔锋,接着往下讲你本来要讲的故事!尽管倒叙可以提供必不可少的背景材料,但千万不要放任自流地靠它们来写小说,也千万不要用它们来“贴补”一个粗制滥造的情节。

回首往事可以在人物和读者心中共同唤起一种又苦又甜的怀旧之情——一种得而复失,一去不返,惟有记忆相随的感觉。对过去好时光的倒叙能使小说具有一种刺骨锥心的烈度。

在《上午八点钟》里,我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年轻的妻子和母亲。在以下这个场面中,她和丈夫在她父亲逝世后驱车往她父母的住处。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

"为什么我不能哭?"当我们驶过春意初动的田野时,我问赫尔。"我这么爱他,为什么我不能哭?"我记得妈妈和爸爸当初买下泽西海岸边的那所房子的时候。那所房子。每每回忆起我的少女时代,总忘不了在那儿度过的那些个夏天。它那一丁点儿大,浓荫掩映的门廊和那条破旧的石板小径(爸爸总说要修了,可一直没动手)。那个小小的后院长着一丛丛又粗又硬的螃蟹草,还有那张吊床,星期天下午爸爸老爱躺在上面,躺着躺着就睡着了。

"这所房子给人一种安宁的感觉,"爸爸常说,"我在别的什么地方都难得有这种感觉。难道你不觉得吗,劳丽?"

现在,当我们在日暮时分驱车来到这所房子跟前时,它却显出一片凄凉的景象……

不但你懂得了一些爸爸生前的为人,而且通过这位妇女对一个快乐的“那个时候”的追忆,现在环境中的悲剧气氛便烘然托出。

如果对笔下人物了如指掌,你用不着费多大事就能讲出在小说开始之前他们经历了哪些事情。

这有点像你在说:“哦,杰克·史密斯?怎么,他这个人我知道得可清楚了。他的事我可以给你们讲三天三夜……”因为想让别人也能对这个人的性格有同样的、透彻的了解,你会选择你想得起来的(同杰克·史密斯当前状况)最密切相关的一件事来说明(相关性)。你会让我们知道得刚刚好,可以点着头说:“啊,不错,杰克·史密斯是这么个人。因此他会如此这般……”

从某种意义上说,倒叙是一面面镜子,作者替读者举着这些镜子:让他看清小说中人物的正面、侧面和背面;不管这些镜子用得多么少,从镜子中窥见的应该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物——总是恰到好处地交待一些情况,不多不少,惹人兴起,总是讲一些我们原先不知道的事情。

“终究说来,”我的一位老师曾经精辟地指出,“这难道不是作品的实质所在吗?”

【用倒叙须知】

“往事即序幕”,这句名言我们都听说过,用来说明倒叙当然也行。

循序讲来会倒胃口。倒叙能使故事清新有趣,但必须用得巧妙,有如一幅复杂的马赛克图案中的块块瓷砖那样嵌得不落痕迹;倒叙必须同故事的其他部分融为一体。

肯定我们都碰到过这样的朋友,谈话时老扯进大段大段对过去事情的说明。而这些说明往往又和话题没有直接的关系。对这样的朋友,我们真想说一声“请言归正传吧。”

倒叙过长,读者的感觉也是如此。他真想把这一页翻过去,接着读下面的故事。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对倒叙掉以轻心的缘故;我们不能让倒叙变成“败叙”,弄得小说乏味无聊,支离破碎,结果一败涂地。

可能的话,短篇小说应该从高处起笔,从一个戏剧性的场面起笔。如果必须让读者知道人物是怎么落入这种情境的,或者这情境的来龙去脉又是怎样,那我们就安排一个倒叙。这个手法有助于澄清情境。倒叙要把读者带回过去,为他提供有关的信息,又把他引到故事的开端。

有时倒叙一句就够,有时则需成段。注意,倒叙别写得过长,同其他部分比例失当。

一篇小说的时间跨度要短。而要让时间紧凑,倒叙的技巧就不可等闲视之。采用这一手法,作者不用游离现在,就能交代与故事有关的往事,又能把读者引入现在的情境。这就是实践、润饰、精工巧作的重要之处。要努力通过分析材料来求得节奏。我们身处快节奏的世界,不能让哪一点材料拖住故事的旋律和节奏,不管那材料有多重要。

下列这一节中的倒叙是必要的;用一个段落交代祖父的生平,使读者对卡洛斯的祖上有所了解。

“告诉我,爷爷,您小的时候,还有您怎样在西班牙学会放风筝的?”卡洛斯央求着。

于是他爷爷又讲起了他做的那些风筝来。以后他和一家人怎么移居古巴,在那里他做了更多的风筝,后来他们怎样又搬迁了。这次到的是美国。

这就是用“告诉我”转入倒叙的技巧。另一个人们熟悉的手法是音乐。一首乐曲能叫人旧时重现,旧事重温,一曲鸟鸣,一声尖厉的噪音,都能在人物心中牵动串串回忆,顺水推舟地进入倒叙。威廉·桑逊的《十月之歌》(《麦卡尔氏》)就用音乐作为引起倒叙的契机,如:

“诙谐曲”爱抚着她。茶室器具真差劲,她想着,但也只好将就了,于是侧耳聆听起那叫人忘却烦恼,给人安全感的叮当声。这声音,就像那浴着阳光的奶油色墙壁、室内的装饰花布,唤起了她对生活比较单纯的三十年代的回忆。那时孩子们都还小,在萨里郡一处宽敞的、有山墙的房子里,他们住在一起,笑在一起。那时的生活似乎有个盼头。花园里有一棵棵枞树,砾石车道上汽车挡泥板闪闪发亮,大门口常有商贩光顾,厨房里有一位厨师……

好啦,现在成了肯辛顿一处三间房的房客,战还在打,孩子们天各一方,各自都在养儿育女。

叙述顺畅地过渡到现在,而且对现在的场景也作了交代。

弗兰索瓦·塞根的短篇小说,《帮助或其他》(《时尚》)又是一例,她在作必要的交代时倒叙手法也用得别具匠心:

那年春天我们在诺曼底,住在一座豪华的房子里。我们在里头泡了两年水后,请人把屋顶修好了,这房子也就更其豪华。战略性地摆着以备接水的盆盆罐罐突然不见了,夜里没有冰冷的水滴落在我们安然酣睡的脸上,脚下也没有了海绵似的湿地毯,这一切叫我们如醉如痴。

非如此高手的写作者可能会把这些麻烦按顺序罗列,叫人读着也就兴味索然了,有如听一位讨厌的亲戚在絮絮叨叨。如上所见,塞根以屋顶修好的这一快活的调子起笔,然后闪回到以前的麻烦;而这些麻烦的不复存在,就是他们快活的原因。

在写作班上,我一直对学生们说,一件事,光凭它真的发生了,不见得就一定有趣。至少完全照先后始末的次序讲来不见得总是有趣。作为写作者,我们应该选择一个最能使别人读来兴味盎然的次序。我们必须吊他的胃口,吸引他的注意,然后掉转笔锋,交待其所以然,如果这种交代有必要的话。

我们从一篇发表在《红书》上的小说中举一个例子。小说的题目是《解脱》,作者拉尔夫·麦凯纳利。这个例子显示出第一人称小说中倒叙的运用。倒叙者在交代过去之余,对自己的性格也有所洞察。

我点了点头。我根本不认识她丈夫——珍妮才十一二岁时他就死了——但我很难想象雷诺兹太太会像我母亲现在这样的不能自已。我母亲的情形不能说是凄凉伤心所致。我父亲心脏病这次是在另一个女人的床上发作而要了他的命的。这女人母亲也认识。以前阻止母亲喝酒的不论是什么,现在也已经同父亲一道咽气了。

下面这段非常短的倒叙取自我在《圣母颂》上发表的一篇成人小说《华美的星》。

她轻轻地拍着婴儿,眼光落在她戴的戒指上那块闪闪发亮的星状蓝宝石上。她收下这个戒指,就像她收下艾利克所有的礼物和爱情一样,无意给予回报。

这短短的一段显示出这个人物过去也跟现在一样的自私。

要顺顺畅畅地引进倒叙,言语、行动、对话、回忆,条条是道路。不要因为倒叙而让读者受颠簸之苦,也不要猛一震就把他颠进倒叙中去。

故事如流水,不应为倒叙所断;当然,也不能要读者翻回去读了才能知其所云。

在长一些的短篇小说中,倒叙可以分段穿插。整个倒叙不必一下子和盘托出,这样它反而能为故事的发展推波助澜。在往事中流连过久会模糊读者对现在的理解。

想想报纸的标题吧。它们把激动人心之处说给读者,等他入了彀,再告诉他始末曲折。也就是说,它们凭借的是倒叙技巧。

一个人即使谈锋很健,也要用倒叙来吸引听众。他一开口是“我房子被火烧了,”听者于是乎便侧耳了。

“为什么?”听者问,“怎么失火的?”

这正和读者一样,想知道目前的情境或困境的来龙去脉。

不错,生活充满了倒叙,我们逃避不得也否认不了。但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别的写作者的技巧来学得如何熟练运用倒叙。

我极力主张大家培养自己的倒叙意识。读小说时碰到倒叙便划一道红线。读完了再掩卷想想,能否回忆起那个倒叙部分。甚至可以写出来,看你记不记得那个不着痕迹地把倒叙镶进小说里的过渡句。

一段倒叙,就像一份导游图,其涵盖面应该是必需的那个范围,而这是办得到的。动笔写一个精心构思的倒叙,看看自己的笔底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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