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也称为会计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查无误的原始凭证,根据经济工作事项的内容分类,决定会计分录后填写的会计凭证。
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记账凭证编号填写方法如下:
(1)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按经济顺序号统一编号。其编号方法简便,适用于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单位使用;
(2)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收款业务、付款业务、转账业务三类按顺序编号;
(3)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现金收款、银行存款收款、现金付款、银行存款付款、转账业务五类按顺序编号。
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
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编号,都应按自然顺序连续编号,即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不得跳号、重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3)、1(2/3)、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