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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一百年目标】人民日报整版刊文: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

2020年1月2日《人民日报》第9版

编辑的话

经过70多岁的奋进,今天的中国站在实现“二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

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新中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为帮助广大读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本报从今天起连续刊发理论专版,敬请关注。

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核心阅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

■必须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制度是治国之重器,良制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得来的,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产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

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有高度制度自信。

这一制度是被实践证明的好制度。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好,要看事实,要看中国人民的判断,而不是看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的主观臆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经历这么大的制度变革、这么快的经济增长,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把许多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应该说,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奇迹。

这一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最优制度选择。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建立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构建和成功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非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路,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我们要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创造性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在中国的创造性实践,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在制度层面的具体化,是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我国制度建设具体实际成功结合的典范,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人类探索更好社会制度提供了中国方案。

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协同一致

1992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提出:“在九十年代,我们要初步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实现达到小康水平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再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新的重大步伐。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我们党要更好领导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描绘了制度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系统总结并提出总体目标。这个总体目标,对标我们党在新时代的战略安排,进一步明确: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就明确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明确提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战略安排,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并不是说它已经尽善尽美、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内在地要求在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保持战略定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形成一系列符合国情、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制度中具有根本性质,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具有根本地位。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要增强战略定力,坚守政治原则和底线,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从实际出发制定新的制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例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推进监督制度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逐步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新的制度,实现改革举措的有机衔接、融会贯通。

将已有成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我们坚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和提炼,并适时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例如,我们党在总结长期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这一制度创举,对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制度治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创新做法,增强其全面性、系统性和集成性,形成长期、稳定、可靠的制度,有利于更好指导实践。

(作者陈曙光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历史交汇点上的伟大宣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的伟大宣示。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作出的战略部署,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决定》第一次系统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第一次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指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充分体现了清醒的制度自觉、坚定的制度自信和不懈的制度创新。

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制度稳则国家稳,治理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只有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才能应对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习近平同志强调,“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改革一切不利于发挥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体制机制,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以《决定》为根本遵循,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要坚持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相统一。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我国已形成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只有既坚持和巩固好、又完善和发展好,才能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坚持独立自主和吸收借鉴相统一。在一个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和近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没有可以奉为金科玉律的教科书,也没有可以对中国人民颐指气使的教师爷。一方面,要植根中国大地、聚焦中国实践、立足时代前沿,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要以开放的眼光、开阔的胸怀对待世界各国人民的文明创造。

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既要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又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作者郭建宁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确保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这一重要论断,科学运用辩证思维,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统一起来,确保如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不懈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坚定制度自信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和完善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问题上,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的制度自信和政治清醒。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统一起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致力于解决在复杂的现实治理中遇到的制度层面问题,又以面向未来的战略视野,为应对前进道路上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科学谋划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前瞻性、战略性制度安排。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决定》指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现在,距离我们党成立一百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奋力实现《决定》提出的这一战略目标,就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形成成熟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有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深刻认识制度巩固和发展的长期性;也要有强烈的历史担当,在每一具体历史阶段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决定》指出,“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格局中保持战略定力,努力形成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提升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决定》指出,“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相互配合,确保改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永葆生机活力。

(执笔:刘志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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